Re: [討論] 被極權尃制統治,還有公民嗎?
我必須要補充一下,
首先防禦性民主的概念,下面提到對於憲法秩序的破壞。
1. 最重要的是基本權利保障,因為沒有基本權利保障就沒有民主。
2. 再來就是民主的程序正義,因為通常民主退化就是程序的破壞。
納粹之所以會被認為是違憲,這邊提到「寬容」。
寬容是什麼?寬容就是承認存在,並且有存活的空間。
納粹的作為就是利用民主制度(其實也不怎麼民主),去不承認其他的存在。
這些包含:其他意識型態與政治主張、「異議者權利」等。
今天說有人來主張統一論,要用防禦式民主,這是有問題的。
第一,統一論,並不必然牽涉民主的毀滅。我前面舉了歐盟的例子。
統一的最根本意義就是領土與主權範圍的變更,
任意擴張解釋到防禦式民主的憲法不得變更領土與主權範圍是有點可笑。
不能直接預設他人會採取主張什麼樣的政治體制,該政治體制必然有什麼樣的後果,
然後逕自認定這樣會破壞民主的程序,這樣就是過度推論。
第二,統一論,目前沒有明確提及台灣人民基本權利存在的風險。
要明確針對到底是怎麼樣的統一模式才能審查,
否則支持民主中國統一就也是招受無妄之災。
不能自己預設人家是採取高壓與血腥的統一模式,而逕自主張防禦式民主。
這樣反而會自己跨過去防禦式民主的底線。
因為這樣的強烈的主張,反而是明確無法寬容「異議者權利」的存在。
※ 引述《ienari (jimmy)》之銘言:
: google找到的
: http://ppt.cc/1cmH
: 戰鬥性民主
: 德國基本法制定時記取過去威瑪憲法治國時之失敗經驗,特別設置憲法保護之機制,
: 以防止個人或組織對於憲法可能之破壞,而在德國憲法學界通說上則將民主視為一
: 「戰鬥性的民主」(Streitbare Demokratie),又或稱為「防禦性的民主」
: (Wehrhafte Demokratie)。
: 自民主之哲學價值視之,民主之基本哲學價值實存在於「價值相對論」,政治問題
: 實際都屬於主張的不同,而價值一詞實為一相對之概念。在民主寬容下,價值相對
: 主義寬容各式不同之價值。而德國威瑪時代即採取價值相對主義,其對於價值絕對
: 主義之思想亦採取寬容之態度,如:納粹黨,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國內則衍
: 生出戰鬥性民主之初始概念,對於持絕對政治主張而不寬容他人意見的政黨,可不
: 需予以寬容,對於部分極端之政黨(如極左或極右派之意見)可強制要求其解散,
: 以此作為對憲法之保障。
: 依據德國基本法第20條第4項之規定,對於任何推翻德國憲法秩序者,在別無其他
: 可能之救濟途徑時,任何人實際上皆具有抵抗權。此指之抵抗權行使之對象非僅
: 限於國家公權力機關,同時亦適用於任何著手或預備破壞憲法秩序之個人作為等。
: 此類抵抗權係為人民例外行使之緊急權,同時亦是維持或回復憲法秩序之必要緊
: 急權力,因此可作為一補充性原則,在缺乏其他合法途徑時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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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2596634.A.21E.html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13/2014 02: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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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就是主張的東西到底是不是有這麼高的必要性加以禁止?
而且防禦性民主是憲法層次的討論,不會直接作用在個人,也就是板友。
所以檢討板友,好像跟這個沒啥關係。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13/2014 02: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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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以板的「範圍」來說,主張禁止發言的比較需要援引防禦性民主來阻擋。
因為他們不喜愛的發言並沒有要排擠言論的問題。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13/2014 02: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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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你會因此水桶,或是不能發言嘛?
※ 編輯: uka123ily (122.116.176.205), 06/13/2014 02: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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