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被極權尃制統治,還有公民嗎?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jimmy)時間10年前 (2014/06/13 01:47), 10年前編輯推噓7(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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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LeonardoChen (LeonardoChen)》之銘言: : 標題: [討論] 被極權尃制統治,還有公民嗎? : 時間: Fri Jun 13 01:17:44 2014 : → uka123ily:我認為不擇手段的卻反而失去民主的渴望這樣才是反民主。 06/13 01:34 : → sck921:其他的人,雖然不喜歡其言論,但仍保持一定尊重。 06/13 01:34 : → TName:PRC的媒體是中宣部(中共中央宣傳部)管的 也會在國際媒體上 06/13 01:34 : → TName:買新聞 甚至出口轉內銷 說滲透一點也不為過 是凡那種為了 06/13 01:35 : → uka123ily:雖然我們要避免民主的退化,但不能失去對程序的堅持。 06/13 01:35 : → TName:中共的立場堅持宣傳的 本來就有問題(有問題 是柔性說法) 06/13 01:35 : → uka123ily:否則為了戰勝民主的敵人前,我們將會先失去民主 06/13 01:35 : → lamda:這個問題很深奧阿 大概就是說 為達目的所採取的手段 06/13 01:36 : → lamda:可以延伸到甚麼程度 當然如果不擇手段很有可能被反噬 06/13 01:37 : → lamda:我很好奇德國防衛式民主對手段的描述有沒有甚麼規範 06/13 01:37 : → uka123ily:防禦式民主還是要承認有直接的因果關係 06/13 01:38 : → lamda:還是比較傾向不規範手段 因為民主都快亡了也不用甚麼禮貌了 06/13 01:38 google找到的 http://ppt.cc/1cmH 戰鬥性民主 德國基本法制定時記取過去威瑪憲法治國時之失敗經驗,特別設置憲法保護之機制, 以防止個人或組織對於憲法可能之破壞,而在德國憲法學界通說上則將民主視為一 「戰鬥性的民主」(Streitbare Demokratie),又或稱為「防禦性的民主」 (Wehrhafte Demokratie)。 自民主之哲學價值視之,民主之基本哲學價值實存在於「價值相對論」,政治問題 實際都屬於主張的不同,而價值一詞實為一相對之概念。在民主寬容下,價值相對 主義寬容各式不同之價值。而德國威瑪時代即採取價值相對主義,其對於價值絕對 主義之思想亦採取寬容之態度,如:納粹黨,在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德國國內則衍 生出戰鬥性民主之初始概念,對於持絕對政治主張而不寬容他人意見的政黨,可不 需予以寬容,對於部分極端之政黨(如極左或極右派之意見)可強制要求其解散, 以此作為對憲法之保障。 依據德國基本法第20條第4項之規定,對於任何推翻德國憲法秩序者,在別無其他 可能之救濟途徑時,任何人實際上皆具有抵抗權。此指之抵抗權行使之對象非僅 限於國家公權力機關,同時亦適用於任何著手或預備破壞憲法秩序之個人作為等。 此類抵抗權係為人民例外行使之緊急權,同時亦是維持或回復憲法秩序之必要緊 急權力,因此可作為一補充性原則,在缺乏其他合法途徑時為之。 -- ▄▄▄▄▄▄ ˙˙ ▅◥ || -進擊的巨人 Isayama-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31.98.138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2595275.A.AF8.html ※ 編輯: ienari (61.231.98.138), 06/13/2014 01:52:08 ※ 編輯: ienari (61.231.98.138), 06/13/2014 01:52:57

06/13 01:54, , 1F
所以這也適用,單方面禁止外國人言論的政策上XD
06/13 01:54, 1F

06/13 01:54, , 2F
專業推
06/13 01:54, 2F

06/13 01:55, , 3F
他有寫到"防止個人及組織對於憲法的破壞"
06/13 01:55, 3F

06/13 01:56, , 4F
所以憲法的言論自由,是不是被破壞?
06/13 01:56, 4F
就我的理解是,憲法不保障"像納粹這樣破壞他人人權的主張"的言論自由 以台灣來講,用這套理論我們也不需要保障 "台灣前途由中國人決定" "台灣民主無用論" "六四中共政府殺人正確" 這種五毛言論的自由。 言論自由很重要,但不可無限上綱。 原原po也講了,阿扁的例子就在眼前,我們還有比言論自由更重要的價值要保護, 那就是台灣2300萬人的自由、民主、生存權。 任何傷害台灣自由、民主、生存的做為我們都應該反對, 即使會傷害到言論自由的原則。

06/13 02:01, , 5F
可以參考
06/13 02:01, 5F
※ 編輯: ienari (61.231.98.138), 06/13/2014 02:04:45

06/13 02:06, , 6F
德國記得歷史教訓,才有這個基本法
06/13 02:06, 6F

06/13 02:10, , 7F
06/13 02:10, 7F

06/13 02:19, , 8F
應該說 憲法保障言論自由 但不允許一方以言論自由侵犯他方
06/13 02:19, 8F

06/13 02:20, , 9F
言論自由 其實一般自由民主國家也講尊重 只是不像德國直接
06/13 02:20, 9F

06/13 02:23, , 10F
你舉的三個,好像怪怪的。
06/13 02:23, 10F

06/13 08:32, , 11F
樓上感覺刻意模糊唉
06/13 08:32, 1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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