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錄] 評太陽花訴求空泛很有理
※ 引述《yule1224 (我反學匪)》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HatePolitics 看板 #1JU7-u-C ]
: 作者: yule1224 (我反學匪) 看板: HatePolitics
: 標題: [轉錄] 評太陽花訴求空泛很有理
: 時間: Sun May 18 17:39:01 2014
: fb上的網友寫的
: 覺得很有理
: .............................................................
: 當年倒扁時,是有很明確的人證 物證 事證來證明扁家貪污洗錢,
阿扁很多案件都無罪了不是?
唯一有罪的,證人後來承認作偽證,而且法官採用了到目前為止在類似案件
沒有被採用過第二次的法律解釋(而且還解釋得很模糊)
另外,當初法院分案的方式也受到很大的批評
是說,你要不要先把相關的判決書都看完再來跟我說證據很明確?
沒看判決書不要跟我說證據怎樣怎樣,謝謝
: 現在的太陽花和當年的倒扁的正當性差太遠了
: 1.賣台 不是用喊的,要有證據,而不是在那邊說可能有裸照就如何如何
先不說有些事情等確實的證據出現就來不及了
現在簽的這些東西,在分析上就有很大的疑慮存在
雖然針對某些族群來說,他們覺得沒有疑慮
(像我朋友講的,我們覺得屎不能吃,而有些人雖然不吃屎,但他卻覺得眼前的屎不是屎
,所以他會很納悶為什麼不是屎的東西,你們不吃?)
但由於我國與中國的情勢特殊,防人之心不可無
另外,要說政府會控制、管理,經過這麼多次政府失職的情況以後
若有人還能這麼安心的信任政府,我也只能佩服
: 2.黑箱 後來證明紐西蘭服貿也是這樣通過了,也沒人喊過這是黑箱
如果今天服貿是跟美國或日本簽,反彈也不會這麼大
問題,中國跟台灣的情況比較特殊
當然,今後如果還有類似的東西,我們也應該要求監督法制化
: 3.違法 找不到法條說違法,才硬要等再新立一個法才能審,難道不知道法律不溯及既往
法律在特殊情況下是可以溯及既往的,不信請去看民法債編施行法,裡面就有一些條文是
溯及既往(而且不少喔)
所以,請不要賣弄無知,多讀書!
: 4.30秒 第一,是民進黨佔住主席台,第二,有人20秒就通過,被說20秒的人沒有反駁,
: 只有潑水
民進黨佔住主席台不是替30秒合理化的藉口
有人霸佔機場,你趕時間,就可以劫機嗎?
: 5.大量移民 完全是還沒發生的事,而且很容易管理,如買房不算投資或限制買房
那麼,請政府針對這些疑慮提出配套措施
相關的法律、命令請預先提出
我怎麼查都查不到類似的東西,還是你查得到?
(你會查的話,就不會只知道法律不溯及既往的原則但不知道也有可以溯及的例外了啦)
總不能說通過以後再立法管理吧?那立法的空窗期該怎辦?
: 6.削價不公平競爭 如果真的有那麼好的事,只要合法的,有人願意灑錢,是消費者之福
普遍來講,大陸的東西品質比台灣爛太多了,買到最好是消費者之福...
: 至於集遊發生的問題,李登輝或扁政府時代就發生過太多了,不是只有馬才會這樣,
: 危邦不居,亂邦不入,幾千年前就說了,如果硬要去,被誤打或被強驅,
: 就別在那邊說警察如何如何,畢竟你可以違法,他們就不能打錯人?
: 我沒說打錯人不用負責任,一樣可以求償,但出現在這種地方就別抱怨
說這種話的人,標準的腦殘沒藥醫
照這種說法,交通繁忙時段你都不要上路
在這種時段上路被人家撞了,出現在交通繁忙時段是自找的,也別抱怨?
可憐的傢伙......走在路上大概會拉低整條街的平均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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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是網友的話,又不是他,他也沒標明該網友是誰
我罵的是寫的人不是他XD
※ 編輯: bukkake0103 (114.45.233.55), 05/19/2014 00: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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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純看到欠嗆的不嗆不行而已
※ 編輯: bukkake0103 (114.45.233.55), 05/19/2014 01:2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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