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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板PublicIssue作者 ( )時間11年前 (2014/05/15 14:41), 11年前編輯推噓6(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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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別平等教育法 第 一 章 總則 第 1 條 為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消除性別歧視,維護人格尊嚴,厚植並建立 性別平等之教育資源與環境,特制定本法。 本法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第 2 條 本法用詞定義如下: 一、性別平等教育:指以教育方式教導尊重多元性別差異,消除性別歧視, 促進性別地位之實質平等。 二、學校:指公私立各級學校。 三、性侵害:指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所稱性侵害犯罪之行為。 四、性騷擾: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一)以明示或暗示之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之言詞 或行為,致影響他人之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二)以性或性別有關之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 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五、性霸凌: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之性別特徵、性別 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之行為且非屬性騷擾 者。 六、性別認同:指個人對自我歸屬性別的自我認知與接受。 七、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 之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 ----------------- 有人問說這件事有那麼急嗎? 我想說的是,如果當時看到影片還有演員現身說法自己「回到正軌」的學生中, 剛好有正在為自己的性取向苦惱的孩子,對他來說會產生怎樣的影響? 我更在意的是哪個單位邀請宗教團體進入校園做這種偏差的宣導? 這不是明明白白的性霸凌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10.70.187.50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400136101.A.41F.html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05/15/2014 14:43:56 ※ 編輯: asdvcx (210.70.187.50), 05/15/2014 14:44:51

05/15 14:48, , 1F
真的蠻擔心那班的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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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4:50, , 2F
推!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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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4:57, , 3F
雖然不知道有沒有屁用,我還是寫了市長信箱。=_=
05/15 14:57, 3F

05/15 15:30, , 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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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16:26, , 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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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5 22:58, , 7F
要是今天同性戀是多數 被打壓的就會是異性戀 同性戀不是罪
05/15 22:58, 7F

05/15 22:59, , 8F
很清楚簡單的道理 同性戀也不是自己選的 如果社會能更寬容
05/15 22:59, 8F

05/15 23:00, , 9F
或許有更多人會支持多元成家 因為有些只是在意害怕社會眼光
05/15 23:00, 9F
文章代碼(AID): #1JT66bGV (PublicIss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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