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爆卦] 八六遭上銬帶走
大家冷靜點,不要輕舉妄動
那些要散步的麻煩請靜下來
不要再中計了
現在先尋求體制內解決
先釐清責任歸屬
請人權團體出來解決問題
※ 引述《Imbufo ( )》之銘言:
: ※ [本文轉錄自 Imbufo 信箱]
: 作者: ADHD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看板: Gossiping
: 標題: Re: [爆卦] 八六遭上銬帶走
: 時間: Mon May 5 14:37:05 2014
: ※ 引述《yuigey6 (萬物皆能啟迪人心)》之銘言:
: : 轉自林淑芬委員fb
: : https://www.facebook.com/linshufen.tw?fref=nf
: : 林淑芬轉貼自自由時報
: : 15 秒 ·
: : 剛詹順貴律師表示是411事件檢察官發拘票拘提
: : 且他們曾向檢察官表示會主動配合調查
: : 無奈----
: : -
: https://www.facebook.com/a102579/posts/842804449069042?stream_ref=1
: 陳為廷
: 2 分鐘 ·
: 超扯。剛接到詹順貴律師的電話,他著急說洪崇晏剛被中正一的便衣押上計程車帶走,應
: 是被現場拘提。
: 目前律師趕到保安警察大隊,確認狀況是,八六在今早參與完「還我喇叭」行動後,解散
: 、正要去吃飯的路上,卻遭便衣員警攔下,當場亮拘票、將他上銬押上計程車,送往保安
: 大隊。
: 拘提的理由,應是為了「411中正一行動」。行動過後,中正一曾發過兩次到案通知給八
: 六,要求他到中正一作筆錄。但一如318之後各案的作法,我們都一貫拒絕到警局應訊,
: 要求檢察官直接發傳票,我們願意直接到地檢署向檢察官說明。
: 這理由,在我們上次主動到地檢署到案說明時,已經講得很清楚:警方在這些案件中並非
: 中立,而是事件「當事人」,要「當事人」來訊問「當事人」,本身就不合理。就過往經
: 驗,警方也的確會在作筆錄時,惡意地以誘導式提問入人於罪。因此,我們就算被逮捕、
: 在警局應訊,也往往全程依法保持緘默。事實上,整場行動,警方都全程搜證。證據中我
: 們該負的法律責任,我們絕不逃避。但我們拒絕惡意誘答。
: 八六的律師過去也兩度向警方清楚表達這個意思,要求直接送地檢署。但檢警還是硬要拘
: 提,完全莫名其妙。
: 強行拘提根本毫無必要。如上所述,到了警局,我們也是保持緘默。最後結果還是一樣:
: 到地檢署去說。今天中正一卻挑在這時機下手,唯一的意義就是,「惡整」。這是一場清
: 楚、惡意、中二的司法報復。方仰寧絕對必須付出代價。
: 請各位轉發,關注後續發展。
: 另補一句,我自己本身也已收到兩次中正一的到案通知。第二張還是我們去地檢署主動到
: 案後幾天,刻意限時掛號寄來。不知道一個個拒提,是否是檢警這波反撲的幼稚戲碼。無
: 論如何,我將持續堅持檢方直接訊問,拒絕赴警局說明。
: 讚 · · 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5.224.75.65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ublicIssue/M.1399273817.A.2EA.html
推
05/05 15:11, , 1F
05/05 15:11, 1F
推
05/05 15:11, , 2F
05/05 15:11, 2F
推
05/05 15:11, , 3F
05/05 15:11, 3F
→
05/05 15:11, , 4F
05/05 15:11, 4F
推
05/05 15:11, , 5F
05/05 15:11, 5F
→
05/05 15:12, , 6F
05/05 15:12, 6F
→
05/05 15:12, , 7F
05/05 15:12, 7F
推
05/05 15:12, , 8F
05/05 15:12, 8F
推
05/05 15:13, , 9F
05/05 15:13, 9F
推
05/05 15:14, , 10F
05/05 15:14, 10F
推
05/05 15:15, , 11F
05/05 15:15, 11F
→
05/05 15:16, , 12F
05/05 15:16, 12F
→
05/05 15:16, , 13F
05/05 15:16, 13F
推
05/05 15:16, , 14F
05/05 15:16, 14F
→
05/05 15:17, , 15F
05/05 15:17, 15F
→
05/05 15:35, , 16F
05/05 15:35, 16F
推
05/05 15:39, , 17F
05/05 15:39, 17F
→
05/05 15:41, , 18F
05/05 15:41, 18F
推
05/05 16:07, , 19F
05/05 16:07, 19F
→
05/05 16:43, , 20F
05/05 16:43, 20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