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八六遭上銬帶走

看板PublicIssue作者 ( )時間10年前 (2014/05/05 14:37), 10年前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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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Imbufo 信箱] 作者: ADHD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八六遭上銬帶走 時間: Mon May 5 14:37:05 2014 ※ 引述《yuigey6 (萬物皆能啟迪人心)》之銘言: : 轉自林淑芬委員fb : https://www.facebook.com/linshufen.tw?fref=nf : 林淑芬轉貼自自由時報 : 15 秒 · : 剛詹順貴律師表示是411事件檢察官發拘票拘提 : 且他們曾向檢察官表示會主動配合調查 : 無奈---- : - https://www.facebook.com/a102579/posts/842804449069042?stream_ref=1 陳為廷 2 分鐘 · 超扯。剛接到詹順貴律師的電話,他著急說洪崇晏剛被中正一的便衣押上計程車帶走,應 是被現場拘提。 目前律師趕到保安警察大隊,確認狀況是,八六在今早參與完「還我喇叭」行動後,解散 、正要去吃飯的路上,卻遭便衣員警攔下,當場亮拘票、將他上銬押上計程車,送往保安 大隊。 拘提的理由,應是為了「411中正一行動」。行動過後,中正一曾發過兩次到案通知給八 六,要求他到中正一作筆錄。但一如318之後各案的作法,我們都一貫拒絕到警局應訊, 要求檢察官直接發傳票,我們願意直接到地檢署向檢察官說明。 這理由,在我們上次主動到地檢署到案說明時,已經講得很清楚:警方在這些案件中並非 中立,而是事件「當事人」,要「當事人」來訊問「當事人」,本身就不合理。就過往經 驗,警方也的確會在作筆錄時,惡意地以誘導式提問入人於罪。因此,我們就算被逮捕、 在警局應訊,也往往全程依法保持緘默。事實上,整場行動,警方都全程搜證。證據中我 們該負的法律責任,我們絕不逃避。但我們拒絕惡意誘答。 八六的律師過去也兩度向警方清楚表達這個意思,要求直接送地檢署。但檢警還是硬要拘 提,完全莫名其妙。 強行拘提根本毫無必要。如上所述,到了警局,我們也是保持緘默。最後結果還是一樣: 到地檢署去說。今天中正一卻挑在這時機下手,唯一的意義就是,「惡整」。這是一場清 楚、惡意、中二的司法報復。方仰寧絕對必須付出代價。 請各位轉發,關注後續發展。 另補一句,我自己本身也已收到兩次中正一的到案通知。第二張還是我們去地檢署主動到 案後幾天,刻意限時掛號寄來。不知道一個個拒提,是否是檢警這波反撲的幼稚戲碼。無 論如何,我將持續堅持檢方直接訊問,拒絕赴警局說明。 讚 · · 分享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5.229.12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Gossiping/M.1399271829.A.BE6.html

05/05 14:37, , 1F
排版一下吧
05/05 14:37, 1F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Imbufo (118.168.131.111), 05/05/2014 14: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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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不爽亂幹了?郝冰冰所謂的法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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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4:55, , 4F
怒氣保留,勇氣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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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05 14:56, , 5F
主動配合調察,檢方只要發傳票到案說明就好吧。拘票?
05/05 14:56, 5F
排個版 ※ 編輯: Imbufo (118.168.131.111), 05/05/2014 14: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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