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爆卦] 八六遭上銬帶走
※ [本文轉錄自 Imbufo 信箱]
作者: ADHD (注意力不足過動症)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Re: [爆卦] 八六遭上銬帶走
時間: Mon May 5 14:37:05 2014
※ 引述《yuigey6 (萬物皆能啟迪人心)》之銘言:
: 轉自林淑芬委員fb
: https://www.facebook.com/linshufen.tw?fref=nf
: 林淑芬轉貼自自由時報
: 15 秒 ·
: 剛詹順貴律師表示是411事件檢察官發拘票拘提
: 且他們曾向檢察官表示會主動配合調查
: 無奈----
: -
https://www.facebook.com/a102579/posts/842804449069042?stream_ref=1
陳為廷
2 分鐘 ·
超扯。剛接到詹順貴律師的電話,他著急說洪崇晏剛被中正一的便衣押上計程車帶走,應
是被現場拘提。
目前律師趕到保安警察大隊,確認狀況是,八六在今早參與完「還我喇叭」行動後,解散
、正要去吃飯的路上,卻遭便衣員警攔下,當場亮拘票、將他上銬押上計程車,送往保安
大隊。
拘提的理由,應是為了「411中正一行動」。行動過後,中正一曾發過兩次到案通知給八
六,要求他到中正一作筆錄。但一如318之後各案的作法,我們都一貫拒絕到警局應訊,
要求檢察官直接發傳票,我們願意直接到地檢署向檢察官說明。
這理由,在我們上次主動到地檢署到案說明時,已經講得很清楚:警方在這些案件中並非
中立,而是事件「當事人」,要「當事人」來訊問「當事人」,本身就不合理。就過往經
驗,警方也的確會在作筆錄時,惡意地以誘導式提問入人於罪。因此,我們就算被逮捕、
在警局應訊,也往往全程依法保持緘默。事實上,整場行動,警方都全程搜證。證據中我
們該負的法律責任,我們絕不逃避。但我們拒絕惡意誘答。
八六的律師過去也兩度向警方清楚表達這個意思,要求直接送地檢署。但檢警還是硬要拘
提,完全莫名其妙。
強行拘提根本毫無必要。如上所述,到了警局,我們也是保持緘默。最後結果還是一樣:
到地檢署去說。今天中正一卻挑在這時機下手,唯一的意義就是,「惡整」。這是一場清
楚、惡意、中二的司法報復。方仰寧絕對必須付出代價。
請各位轉發,關注後續發展。
另補一句,我自己本身也已收到兩次中正一的到案通知。第二張還是我們去地檢署主動到
案後幾天,刻意限時掛號寄來。不知道一個個拒提,是否是檢警這波反撲的幼稚戲碼。無
論如何,我將持續堅持檢方直接訊問,拒絕赴警局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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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錄者: Imbufo (118.168.131.111), 05/05/2014 14:37: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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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Imbufo (118.168.131.111), 05/05/2014 14: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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