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建議] 關於扁板的瘋狂噓文條款
口說無憑,
有沒有證據可以拿出來看一下?
這裡可不比國會殿堂,
隨便亂指控都不需要證據證明的。
※ 引述《snowrain (無心之償有心茲勤)》之銘言:
: 之前某個板主自己就不遵守瘋狂噓文條款
: 對跟自己不同意見的文章動用板主特權狂噓
: 還大言不慚地說自己並沒有觸犯什麼規定
: 原來扁板明明就有跟噓文相關的廢文規定
: 當板主自己都不能遵守板規時:
: 1.是不是該廢除這條無聊的板規?
: 2.是不是該解職這種無恥的板主?
: 二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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