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扁版版主frozenblue判決不公
使用者有義務遵守版規而在版上討論
版主並無為使用者之軟、硬體設備或教育程度、背景負責之義務
根據扁版版規 12.簡體字、中國新聞或評論文章 — 砍,並記劣文。
可知該人之第一篇文章予以劣文退回是依版規處置殆無疑義
且可從其所引之文章下方推文中發現ittt版主已經勸告他把簡體字改掉但其置之不理
故根據版規明文規定予以劣文退回實乃合情合理之處置
且在該篇文章之推文下,其又有以下推文
→
,
經查「扁迷」一詞在扁版亦有處分之判例在先
故其所聲稱並為無辜且未有擾亂版面之行為當屬不成立
而在第一篇簡體字文章因不聽版主勸告而被劣文退回之後
其又以已經被判處違規之簡體文字再發一篇簡體字文章
若果真有軟體上之問題造成無法判讀之情形
則應在ittt版主勸告時即行修正或提出異議,至遲也應在遭受第一篇劣文處分時提出
而非接續發表第二篇簡體文章,蓄意挑戰版規與版主管理版面秩序之努力
更何況其第二篇文章不但標題已使用禁語且內容充滿挑釁與酸腐之氣
故其此舉為明知故犯再度擾亂版面討論亦殆無疑義
該文標題「 標題 [心得] 扁版扁迷 」與其內容
分別違反下列版規
砍文原則
12.簡體字、中國新聞或評論文章 — 砍,並記劣文。
15.反串文、挑釁文、酸文 — 砍,視情節記劣文
水桶原則
1.人身攻擊或出現髒話者,經人檢舉,版主認定無誤之後,視情節輕重,
設12小時~二週水桶。
7.對於符合砍文標準之文章其原作者,可由版主視情節輕重判斷,
設12小時~2月水桶。
8.對違規版友,版主有責任與其溝通協調。
然而在以下特定情形下:
(1)惡意鑽版規漏洞,意圖造成版面混亂者。
(2)對已作出之判決明顯不服,經溝通無效而持續擾亂版面者。
版主有權力行使特別命令,浸該版友一年水桶,
12.惡意挑釁文,由本人認定,視情節處以水桶 3天~一年。
且其在扁版並非沒有被浸過水桶,故對初犯之從輕量刑原則亦不適用
總計以上違規處分,故處以一年水桶以示懲戒
frozenbl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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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總是不完美,講不完的不滿,憤恨、沮喪、苟且度日。
然而當你什麼都有的時候,不意味著必然的幸福,
當周遭的人都羨慕你的時候,不意味著必然的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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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7.6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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