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可以修改一些規定嗎??

看板PublicAffair作者 (想祝福不知該給誰-_-)時間18年前 (2005/12/20 01:4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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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ianniC (Ukyo)》之銘言: : ※ 引述《ittt ( 土矣 足易 足易)》之銘言: : : 我不認為這是好的方法 : : 版主不是聖賢 誤觸版規也是難免 : : 如果此條成立 : : 將造成版主間包庇的情況更嚴重 : : 與其包庇 不如讓版主間互相督促叮嚀 : : 更何況... 對單一版主的版 : : 完全沒有用 : : 對於不適合的版主 : : 還不如用連署機制比較有意義 : ^^^^^^^^^^^^^^^^^^^^^^^^^^^^^^ : 垃圾就要清掉 難道還要留下來當寶貝嗎?? : 警察只要被起訴就停職 判決有罪就失去公務員資格 : 為什麼要找一堆理由來"互相扶持"... 永久砍ID???小組長又不是站長?? 還有你也請搞清楚一點.... 這邊版主多是自願出來,並不是誰付錢請他來管的.... 當然這點不是說明版主就該做錯事..但他們的自願性質就像當義工一樣 義工打破各杯子....對於欠缺義工的地方而言會請他以後小心點.... 至於那些免費享受義工服務而沒有去嘗試過義工辛苦的人... 我當然不會說他們沒資格評論,但對義工也多寬待點 -- 所以我才跟小組長提過政治類版付P幣當版主的想法XD 這樣就是公務員了,也可以將相對要求提高XD -- 善有善因!!惡有惡報!!天理循環!!天公地道!! 我曾誤抓龍雞,今日皇上抓我,實在抓的有教育意義之極 我對皇上的景仰之心,有如滔滔江水,綿綿不絕,又有如黃河氾濫,一發不可收拾。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8.59.157.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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