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勞資] 離職要賠一個月薪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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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7(7推 0噓 22→)留言29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relevart (joseph)時間11年前 (2013/06/25 22:0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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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在醫院的加護病房擔任護理工作,因為工作需要必須參加為期半年的訓練. 但上課前要簽約:. "須在醫院工作兩年,提前離職須賠償訓練費用與一個月薪資". 問題:. 1. 契約書並沒有一式兩份,僅一份簽完由院方保留,有法律效用嗎?. 2. 訓練費用願意賠,但賠償一個月薪資有無法律依據?. 3.
(還有270個字)

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indyevil ( 無感˙五感)時間11年前 (2013/06/27 12:1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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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要請您先思考下,. 1.您所謂的護理工作是表示您是護士或護理師資格嗎?. 聘書上,您任用資格是上述兩類資格人員嗎?. 2.您是公立還是私立醫療單位?. 3.如果是公立,是否本身有經過公衛護士等考試合格屬於公務人員範疇?. 假設,您是私立,或者公立的約聘雇(非公務員資格),. 那應該屬於勞基法適用
(還有135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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