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簡易判決疑問
※ 引述《YummyYummy (優米平方 好想吃大腸)》之銘言:
: 事實經過:之前發生事故 我在警局認錯 所以被檢察官申請簡易判決
: 而這段期間我有跟法院聲請幫忙跟控訴方詢問能否和解
: 結果和解金額超過我的負荷而失敗
: 結果最近簡易判決出來了 我有期徒刑3個月 可易科
: 問題:
: 看網路上的說法 簡易判決不同於一般開庭
: 這時候就算找對方和解也不能撤告了?(這件事情是告訴乃論)
: 還是說有可能和解後 讓院方改判緩刑的可能(我知道緩刑也是有罪
: 但是就沒有易科跟徒刑了)
: 那麼我就是去法院寫狀紙?
: 然後如果狀紙寫很露骨 希望院方能再讓兩造和解
已經不能和解了. 其他網友有列法規,自己看推文
雖然可以參考民事和解輕判沒錯,但沒人能保證法官會怎麼判
: 讓我有緩刑的可能會太直白被打槍嗎?
: 還有判決書裡面一堆偵卷、陳報狀 在判決書裡都只能看到說第幾頁或是幾份
: 請問我自己身為被告 可以去法院要求檢閱嗎?
刑事閱卷規定
壹、得聲請閱卷之人
一、辯護人(含選任辯護、義務辯護及法律扶助律師)。
二、最重本刑為拘役或專科罰金案件之被告代理人。
三、附帶民事訴訟之訴訟代理人。
(前三項聲請人若未具律師身分,須經審判長許可。)
四、自訴人之代理人(限律師)。
五、告訴人之代理人(限律師)。
六、少年事件之輔佐人:需經審判長同意。
七、經審判長或受命法官許可之鑑定人。
: 還是說一定要委任律師才能檢閱?
: 另外所謂的10天內要提出 10天是有包含紅字放假日嗎?
包含,而且是"法院收到"上訴狀的時間
例如3/10收到判決書 (簽收時間為準)
3/20是最後一天遞交上訴狀的時間. (不是寄出時間,是法院收到的時間)
兩個方法,一個是雙掛號,另一個是親自跑法院遞狀.
親自跑的話記得多印一份蓋簽收章.
另外最後一天如果是例假日的話會順延一天,
但一般不建議拖到最後一天才寄.
: 還是說沒有? 法院六日會照常收這些件?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通常是這樣
參考相關判決(民事+刑事) 來判斷對方的和解金額是否合理
如果對方的和解金明顯太高,就只好讓法官判
(例如索賠100萬,但相關判決了不起判個20萬,此時就會選擇讓法官判)
不管原因是什麼,你選擇了給法官判,就只能接受這個結果.
如果目標是上訴後跟對方民事和解來換刑事輕判
這時候對方有機會拉高民事和解金額,甚至對方也可以不跟你和解
請考慮接下來還會有民事訴訟的問題,自己評估該怎麼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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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0.101.17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51491320.A.BE5.html
※ 編輯: hidog (118.160.101.176), 03/02/2019 09:5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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