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 提早退租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Horn)時間5年前 (2018/09/05 02:35), 5年前編輯推噓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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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各位版大好,小弟租了一間套房 租約為一個月5000 押金10000 租約是107/08/31- 108/08/30 簽署日期為107/06/30 當初是趕在今年暑假實習前找的,因為是去外縣市實習 房東人也很阿莎力的幫我留了兩個月(不收房租) 然後實習結束後於107/9/2號入住 但是住進來發現自己不太能接受環境,我住的地方屬於透天分租套房 有5000/6000房型,我的是5000的。 住進來發現我的窗戶根本不通風也不透光 而且窗戶外還是隔壁鄰居家澆花的地方 (代表偶爾會有人走來走去 囧) 讓我感覺超沒隱私,也順便觀察2.3樓其他同房型的房間格局, 它們的採光通風都是好的,讓我萌生想要重新尋找租房的衝動。 問題: 小弟有上網爬一下文,有聽說租屋新法是提早解約最多扣一個月 小弟知道自己白目理虧在先,房東夫婦對我的態度也很好,更是幫我留了兩個月 所以小弟也滿對不起人家的 所以被扣一個月也是合情合理 但是剛剛看了一下我簽的租約第九條(不知道是不是這條?) 好像是寫扣兩個月租金的樣子(等同押金?) https://imgur.com/a/ey171Bd 請問根據契約自由的原則,這樣修改過的契約算數嗎 還是不算呢 小弟希望可以和平解決QQ 因為這是小弟人生第一次在外租房,所以很多東西沒有注意到 請各位大大協助小弟 小弟日後租房一定會再三看過 感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254.40.10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ifeLaw/M.1536086120.A.1E2.html ※ 編輯: HornShow (122.254.40.109), 09/05/2018 02:37:20 ※ 編輯: HornShow (122.254.40.109), 09/05/2018 03:29:13

09/05 07:58, 5年前 , 1F
租賃專法有規定只能收取一個月違約金。
09/05 07:58, 1F

09/05 07:59, 5年前 , 2F
然後幫你保留兩個月是以你不違約為前提。
09/05 07:59, 2F

09/05 08:00, 5年前 , 3F
所以你只需要支付保留兩個月的損害賠償10000。違約
09/05 08:00, 3F

09/05 08:00, 5年前 , 4F
金一個月5000。9月份房租5000。共20000元
09/05 08:00, 4F

09/05 15:05, 5年前 , 5F
樓上說的類似電信費違約要賠手機錢的概念
09/05 15:05, 5F

09/05 15:06, 5年前 , 6F
對方認真要算可以跟你要求那兩個月贈品費用
09/05 15:06, 6F

09/05 17:23, 5年前 , 7F
請問可以追討我兩個月是以哪一條來看的呢
09/05 17:23, 7F

09/05 18:03, 5年前 , 8F
民事請求損害賠償
09/05 18:03, 8F
文章代碼(AID): #1RZj1e7Y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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