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勞資] 公司以未做完手上工作刁難不給離職證明

看板PttLifeLaw作者時間10年前 (2014/05/14 23:1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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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HarrisWu (harris)》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我女友在一間小公司擔任行政助理工作近一年(年資未滿一年), : 因為長期受到上面長官打壓及言語相譏, : 並且叫她做一些很奇怪的雜事,如切水果及泡咖啡給大老闆吃喝,還會被嫌切的形狀 : 不好看。所以她決定要提出離職,5/10寫mail給直屬長官,5/11提出離職申請單。 : 她的交接清單也都弄好了,但是問題來了 : 主管叫她要把手頭上的工作都要做完才能走,但是該項工作每天都會有新的 : 東西進來,根本就沒辦法做完,還說做到哪一天離職就要把哪一天也要做完。 : 不然的話主管說她不簽離職單。 : 我覺得很奇怪,這樣子事情根本就沒有作完的一天。 : 問題: : 1.交接有人規定一定要完全做完才算交接嗎????? 沒有 : 2.她5/11提出正式離職申請,那應該5/21 不管事情有沒有做完都可以走人吧? 按照離職規定未滿一年 得提前10天告知 到了之後才可以離開 因此21離職 -10 11日提出是沒錯的 所以這段時間請忍耐 : 3.公司恐嚇她工作沒完成不給離職證明,但是根據勞基法第19條。 : 只要有符合預告期間日期,公司應該不能不給離職證明吧?? 照SOP走就可以不用去理會 : 4.如果要去勞工局申訴,需要準備甚麼文件,比如說交接清冊照片或者離職單照片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薪水有異常才要去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32.2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PttLifeLaw/M.1400080298.A.1F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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