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勞資] 公司以未做完手上工作刁難不給離職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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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1(1推 0噓 1→)留言2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HarrisWu (harris)時間10年前 (2014/05/14 22:35),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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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我女友在一間小公司擔任行政助理工作近一年(年資未滿一年),. 因為長期受到上面長官打壓及言語相譏,. 並且叫她做一些很奇怪的雜事,如切水果及泡咖啡給大老闆吃喝,還會被嫌切的形狀. 不好看。所以她決定要提出離職,5/10寫mail給直屬長官,5/11提出離職申請單。. 她的交接清單也都弄
(還有308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ortz時間10年前 (2014/05/14 23:11),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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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 按照離職規定未滿一年 得提前10天告知 到了之後才可以離開. 因此21離職 -10 11日提出是沒錯的. 所以這段時間請忍耐. 照SOP走就可以不用去理會. 薪水有異常才要去桶....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27.132.2. 文章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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