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爺爺過馬路被機車撞

看板PttLifeLaw作者 (人的忍耐是有極限的!!)時間10年前 (2013/11/13 22:36), 編輯推噓4(4010)
留言14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一、車禍發生日期: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11/11晚上11點多快12點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爺爺:右側開放性足踝骨折 左側遠端橈骨骨折 左側股骨轉子間骨折 對方:輕傷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報警,警察現場已有馬上跟對方做筆錄 爺爺已被送上救護車,所以需等爺爺開完刀清醒後才能補做筆錄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強制責任險不賠駕駛,只賠乘客跟對方駕駛或其他第三人) 對方有機車強制險 爺爺:榮民健康保險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發生路段:基隆市新豐街巴塞隆納社區巷口 https://maps.google.com.tw/maps?hl=zh-TW&tab=wl 發生時間:11/11晚上11點多,下雨 爺爺去OK便利商店買東西,買完後走斑馬線過馬路時,被一台機車撞倒(上坡方向) 馬路上並無交通號誌,只有斑馬線 六、問題: 11/1車禍1當下先送到基隆省立醫院,但因傷勢嚴重即後馬上轉院到台北榮總 到榮總後因院方考量失血導致血壓過低及年齡過大,因此無法馬上開刀 經過兩天的輸血及營養治療,目前正在手術房進行第一次手術 T^T 醫生在剛才也有說明,爺爺的年紀已大(87歲)這樣的重大車禍,可能會影響到之後的行走 之後的康復之路會需要非常久的時間 現在目前尚未看到警察局的筆錄 但知道的是肇事者已承認是自己的疏失 想請問目前該怎麼跟肇事者處理後續問題 雖然有爬文,但還是無法確定知道該怎麼處理才好 希望大家可以幫幫我,謝謝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其實 獨立的女生 真的很喜歡凡事自己來 但是也很嚮往依賴的感覺 真的很喜歡自己一個人的感覺 但也會期待兩人世界的甜蜜 真的很堅強 但是也很軟弱 總之 獨立的女生真是個矛盾的綜合體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04.163.29

11/13 23:02, , 1F
1.傷者持續回診就醫 2.向對方求償
11/13 23:02, 1F
1.目前爺爺勢必要在醫院住上好一陣子了,不會這麼快有可能出院 最少應該會住個1~2各月了 2.會要向肇事者求償,但是不太知道金額的部分要如何界定 剛才已跟肇事者說明爺爺的傷勢,告知爺爺的情況需要長期抗戰,請他們做好心理準備

11/13 23:12, , 2F
單據要收好,先跟對方談和解(當然是要賠償金額)
11/13 23:12, 2F

11/13 23:12, , 3F
無法調解的話就繼續往法律途徑走
11/13 23:12, 3F
好的!所有單據已交代家人全部都要收好 賠償金額的部分,現在不知道要如何估算 因為除了目前開刀之外,後續住院治療跟看護的部分還不清楚需要多少費用 所以不知道該如何跟肇事者談有關金額的部分

11/13 23:55, , 4F
可以問醫生的評估結果....
11/13 23:55, 4F

11/14 00:40, , 5F
強制險醫療費20萬元內實支實付 我之前處理類似案件
11/14 00:40, 5F

11/14 00:40, , 6F
等老人家穩定後再談 但是刑事要在半年內告
11/14 00:40, 6F
有收到對方強制險保險員的簡訊 請問是直接跟他們聯繫理賠事宜嗎?! 還是要請對方跟他們申請理賠呢?! 是要等出院再申請,還是轉一般病房後就可申請?! 目前對方式表現滿有誠意 所以事先自行談和解跟賠償金的問題對吧!? 如果談不好再進行刑事跟民事部分?! 對不起!!問題有點多~現在腦子一團亂!!

11/14 01:09, , 7F
一切等一個月後初判表出來再談..如果缺錢的話先申請強制險
11/14 01:09, 7F
所以是要等警察局那邊的初判表出來後 再去跟對方談金額的部分會比較好,對吧!? 好的,謝謝

11/14 06:35, , 8F
夜間出門請多穿淺色或有反光的衣物,尤其是老人家....
11/14 06:35, 8F

11/14 09:23, , 9F
強制險建議直接跟理專申請 記得用影本申請即可
11/14 09:23, 9F
好的!!謝謝

11/14 12:42, , 10F
初判表參考用 不會寫誰幾成肇責、誰對誰錯.
11/14 12:42, 10F

11/14 12:43, , 11F
初判表是30日後可申請,不是立即給.要申請才會製做.
11/14 12:43, 11F

11/14 12:44, , 12F
你要知道誰對錯.幾成.要去車鑑會" 申請鑑定 "
11/14 12:44, 12F
剛才家人去基隆警察交通大隊釐清當晚車禍經過及當天的筆錄 結果得知原來車禍發生時,警察剛好正在旁邊郵局巡邏箱簽到 所以那位巡邏警察完全目睹整個車禍經過 也證明我爺爺是好好的走在斑馬線上而無辜被撞 肇事者也承認是自己的過錯 這樣還需要去車鑑會申請鑑定嗎?! ※ 編輯: nunu1102 來自: 114.45.192.46 (11/14 15:05)

11/14 15:34, , 13F
會建議要 就算當下乾脆認錯誰知道看到費用時不會翻臉?
11/14 15:34, 13F

11/14 15:51, , 14F
可以的話 重要時候都開錄音 該員警也要好好把握
11/14 15:51, 1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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