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租賃] 房東限期三天搬走 問題有點複雜!

看板PttLifeLaw作者 (maniaque)時間11年前 (2013/07/29 19:58), 編輯推噓6(6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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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qwer1988 (鄉民)》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A朋友租這間套房 後來B朋友跑來一起租(但沒付錢) 沒付錢就不叫 “租" ....... 就像玩玩不給錢,就不算嫖(by 豹頭) : 這間是同層樓三間套房 : 而一次因為網路問題 B跑去問隔壁房女生 也順利解決 女生OS : 這男的是誰?? 我好怕..... 隨便說網路有問題就來敲門,難道是..... : 一個禮拜後B擅自留了紙條感謝那女生 於最後說看能不能認識一下 有問題可+line 這........這不算??? : 但幾小時後B看到女生拿走紙條卻沒回應 怕打擾到對方 女生OS : 這男的是誰?? 還留紙條??? 我好怕..... : 又寫紙條說抱歉打擾 不方便沒關係 就再也沒下文 女生OS : 這男的是誰?? 還留紙條??? 我好怕..... : 幾天後房東打電話告知A 說你同房的朋友"騷擾"隔壁房女生 : 限你們三天內搬走 : 而A覺得很納悶 B也覺得自己根本沒有偷窺還是偷聽還是做任何非法事情 : 只有單方面留紙條 性騷擾防治法 第 2 條 本法所稱性騷擾,係指性侵害犯罪以外,對他人實施違反其意願而與性或 性別有關之行為,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 一、以該他人順服或拒絕該行為,作為其獲得、喪失或減損與工作、教育 、訓練、服務、計畫、活動有關權益之條件。 二、以展示或播送文字、圖畫、聲音、影像或其他物品之方式,或以歧視 、侮辱之言行,或以他法,而有損害他人人格尊嚴,或造成使人心生 ^^^^^^^^^^^^^^ 畏怖、感受敵意或冒犯之情境,或不當影響其工作、教育、訓練、服 ^^^^^^^^^^^^^^^^^^^^^^^^^^^ 務、計畫、活動或正常生活之進行。 : 卻被她告知房東說騷擾 : 問題: : A跟B是我同學 他們從今年五月開始租 為期一年 根據租約,只有 A 是承租人, 台端友人 A 未經房東許可,擅自接納不明人士 B 長期留宿, 想必造成其他住戶擔心及不滿. : 請問房東有權限期三天內搬走嗎? 希望女方報警,讓警察跟檢察官來處理嘛??? ^_^ : 且房東說不想聽A跟B解釋 直接要他們搬走 再吵 當天就趕走..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1.239.165

07/29 21:20, , 1F
沒想到B這樣行為已經構成讓人心生畏怖..好誇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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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29 21:21, , 2F
B跟我說的時候 我還說你又沒約她跟每天不定時跟蹤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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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窺 只是想說有興趣打聲招呼 後來也沒其他任何不利於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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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行動 沒想到這樣就算騷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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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B的感官為主,[於最後說看能不能認識一下],這樣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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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紙條放哪?(官修正為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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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租約有限定本人居住或者可以讓人借住或轉租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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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約部分 於契約上B也不知道(我可能要問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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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紙條B把它放在把手上 我該跟B說 因為人醜吃草嗎?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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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則是B在紙條內 略述:對了 如果方便的話 可否用line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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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下問題呢?如果不方便沒關係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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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充 在"對了"前面說:要是無聊可以認識聊天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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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是又好氣又好笑 B很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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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狂打台端臉頰之前,請您先看下面這幾篇新聞 http://www.nownews.com/2013/07/04/138-2958680.htm 惡狼假釋出獄死性不改 囚禁女鄰居1周當性奴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629/68449.htm 聯大疑遭性侵畢業女 鄰居:很節儉都只吃泡麵 http://appnews.fanswong.com/show.php?id=171942 分租套房有惡狼 檳榔西施遭鄰持果刀性侵 看完這幾篇新聞之後,您有何感想?? 發現沒?? 您的朋友A 跟您朋友B 的作為,基本上 跟上面的刑事案件的諸被害者【前半段】所經歷過的應該差不多 所以,對於這些女性受害者的不幸遭遇【還覺得好笑嘛??】 完全不好笑!!! 講難聽點就是 無知 兼 幼稚!!!!

07/30 10:52, , 14F
很明顯是騷擾... 尊重很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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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當然算是騷擾,而且還是最嚴重那種來自同住地方鄰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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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17:37, , 16F
A可以堅持不搬阿,不過接下來來問話的應該就不是房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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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我是那個女生,現在我大概連回家都不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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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講啦,一定是沒有交過女朋友的小屁孩兩枚!! 要是有交女朋友,然後在外租樓層套房的女朋友打電話哭訴有怪鄰居時 早就西瓜刀棒球棒傳一傳,要衝去打人英雄救美了. so, 自己回去想一想吧..... ※ 編輯: maniaque 來自: 118.171.239.165 (07/30 19:50)

07/30 23:36, , 18F
留個紙條到底為什麼構成搜擾?無法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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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 23:37, , 19F
房東若要求搬家,就請房東賠償兩倍押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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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5:11, , 20F
這篇看起來不像是討論問題 而是打從心裡討厭原發問者...
07/31 05:11, 20F

07/31 05:13, , 21F
紙條部分不至於構成性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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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05:13, , 22F
不過房東會因為這馬上要求搬 應該是早就不爽有人偷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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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1 10:21, , 23F
女生會對連房租都拿不出來的男生有多少好感?..
07/31 10:21, 23F

08/01 01:40, , 24F
莫名其妙多出一個人 如果你是房東 感想如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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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1 04:47, , 25F
共住明顯違約阿... A是有啥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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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21:45, , 26F
莫名其妙跑來個來歷不明的男的一再傳紙條,超恐怖的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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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21:49, , 27F
對方哪知道要B想幹嘛或是怎樣的人?要等被強姦再哭哭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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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2 21:50, , 28F
想想如果你妹或女友住家附近出現怪人一再傳紙條你會怎麼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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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8:47, , 29F
如契約有載明不得共住, 那房東依約處理很合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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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8:48, , 30F
如果房東不肯加收租金改兩人共住, 就只能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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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8:50, , 31F
至於騷擾的說法是太過了, 頂多說B不對女生的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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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8:51, , 32F
不然我覺得傳紙條道謝沒什麼(雖然我不會當下有道謝, 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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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8:52, , 33F
做傳紙條這種多餘又引人誤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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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8:53, , 34F
至於回文說的拿球棒打怪鄰居的行為, 我覺得比較像小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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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5 08:53, , 35F
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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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HzbZXpB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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