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請幫忙確認是否有構成妨害名譽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港仔去吃屎(港仔=426))時間12年前 (2013/03/29 23:03), 編輯推噓8(8017)
留言25則, 9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4 (看更多)
※ 引述《jumomo (豬爸)》之銘言: : 我收到一張台北市刑大資訊室的通知書 : 因為有人告我妨害名譽 要我去警察居說明 : 事實經過: : http://bbi.com.tw/pcman/Gossiping/1GFlHPK-.html : 我的推文是 "真有神經病抓去精神院關起來比較實在" : 問題: : 請問這樣會告得成嗎?? 我可以有甚麼準備的動作? =_="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小弟也被告妨礙名譽了,因為在http://www.8z1.net/as1346330209.html的第一篇文章 推了這三句話 噓 cpc21478:你是在大聲什麼啦? 哩西勒ㄉㄨㄚˋ蝦霞啦? 08/30 12:49 → cpc21478:台灣人超軟弱的阿 其他人都死人 連抗爭都不敢 08/30 12:50 → cpc21478:難怪被資方吃死死 只會在網路靠北 臉書按讚 真的很沒用 08/30 12:50 還有我二三行推文是因為前面有人講 [在場這麼多人~居然沒人幫館員講話~只有一個不在鏡頭的],所以才寫出這樣的感想= = 請問這樣對方告的成嗎?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0.51.19

03/29 23:11, , 1F
XDDD 就當增加經驗值吧 不用擔心
03/29 23:11, 1F

03/29 23:12, , 2F
反正現在像這種或是釣魚的越來越多了,早點見識是好事
03/29 23:12, 2F

03/29 23:13, , 3F
我現在推文都有點怕怕的 算是得到教訓了><
03/29 23:13, 3F

03/29 23:14, , 4F
你這樣就怕,那以後乾脆都別推文,這件事告訴你的是
03/29 23:14, 4F

03/29 23:15, , 5F
沒有甚麼不能告而已
03/29 23:15, 5F

03/29 23:15, , 6F
因為我家住南部 我還要坐車去台北做筆錄= = 應該說怕麻煩
03/29 23:15, 6F

03/30 00:56, , 7F
告的成如果是指會不會進入偵察庭的下一步, 其實很多時候都
03/30 00:56, 7F

03/30 00:57, , 8F
會, 但也不是說你一定會被判有罪, 法官見解跟檢察官不同的
03/30 00:57, 8F

03/30 00:57, , 9F
案例也很多
03/30 00:57, 9F

03/30 01:05, , 10F
當然多了 台灣檢察官起訴定罪率是低於世界平均的 XD
03/30 01:05, 10F

03/30 02:07, , 11F
警局筆錄不一定要到台北 http://tinyurl.com/ylbf6q4
03/30 02:07, 11F

03/30 08:15, , 12F
誰說什麼都能告?XD
03/30 08:15, 12F

03/30 08:18, , 13F
小弟 是誰告你? "其他人"來告還有點機會成立 呵呵 XD
03/30 08:18, 13F

03/30 08:20, , 14F
至於你的第一句推文 放心啦 ^_<
03/30 08:20, 14F

03/30 12:33, , 15F
告我的應該就是那位在圖書館跟管理員起爭議的小姐
03/30 12:33, 15F

03/30 16:42, , 16F
當然是甚麼都能告,cpc被告不就證明了,自從FB按讚被告
03/30 16:42, 16F

03/30 16:43, , 17F
的案子出現後,我就在期待哪天PTT出現噓被告的 科科
03/30 16:43, 17F

03/30 16:52, , 18F
樓上 你可以來告我看看阿 你不是說:當然是甚麼都能告 XD
03/30 16:52, 18F

03/30 16:54, , 19F
season講的也是台灣的法律問題 所以去年就有法務人員
03/30 16:54, 19F

03/30 16:54, , 20F
討論把公然侮辱除罪化或者修法的空間
03/30 16:54, 20F

03/30 16:56, , 21F
畢竟公然侮辱的地圖炮範圍就如同season所講 幾乎都可以告
03/30 16:56, 21F

03/30 16:57, , 22F
只要「言論」「行為」令當事者不快...
03/30 16:57, 22F

03/30 17:08, , 23F
這種一次告多個人的 可以申請管轄轉移嘛?
03/30 17:08, 23F

03/30 18:33, , 24F
聲請歸聲請 准不准是另外一回事
03/30 18:33, 24F

04/25 20:19, , 25F
不會成立吧
04/25 20:19, 25F
文章代碼(AID): #1HLQr0Sx (PttLifeLaw)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HLQr0Sx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