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勞資] 老闆誤植勞退金94%要我還錢
※ 引述《willa01 (小花貓)》之銘言:
: 前文恕刪,實在太長了
: 我是本事件原po和雇古釐清狀況後,列出幾項重點:
: 第一 雇主當初申報勞退是由網路申報,但無留存頁面檔案。因此無副本。
: (因為這一點雇主無法自己向相關單位證明)
: 第二 工作契約裡並無寫明"雇主提繳6%勞退"5Y
: (當初雇主僅以口頭說明公司提繳6%,無個人提繳部分)
^^^^^^^^^^^^^^^^^^^^^^^^^^^^^^^^^^^^^^^^^^^^^^^
您沒發現到,您一直不願意跟勞保局陳述這一段???
: 第三 無法幫她說"明雇主並未提繳94%的勞退",因為工作契約沒有寫,
: 若提到這點恐怕我會涉及偽造文書的部分,也請她體諒
同上......陳述事實,無偽造文書的情形.
: 因此和雇主表示:
: 我非勞退專業,僅將所知情事誠實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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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哪行解釋應該是:選擇對己有利的部分 誠實陳報......
: 勞退專戶裡經查詢確實記載
: 自「民國101年1月於●●●●教社就職日起至民國101年12月止」,
: 每月"雇主提繳94%"的勞退以及"個人提繳6%",
: 『 我從未向公司要求任何提繳,公司也未再向我收取其他提繳,僅此說明。
所以,總結您的陳述,就是
[94% 是雇主自願給的,跟我無關]
對吧???
(即使一開始雇用時,雇主告知雇主提撥率 6% ,我也不當一回事.....)
: 雇主表示同意,因此需要寫份聲明書,
: 下列是我參考能找到的範本寫出來的聲明書部份,
: 想請教大家有哪些該注意的地方:
: --------------------------------------------
: 聲 明 書
: 本人○○○,非勞退專業,僅將所知情事誠實陳報:
: 本人從未向●●●公司要求任何提繳,●●●公司也未向本人
: 收取其他提繳,僅此說明。
: 此致
: 行政院勞工保險局
: 立聲明書人: ○○○
: 身份證字號: *************
: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個人認為,勞保局站在保障勞工立場上,自然要對勞工做比較有利的解釋.
換言之,即使您弄了這張四不像,言不及義兼沒有重點的聲明書,個人認為
勞保局還是在裁量上對勞工做有利解釋(如雇主自願94% 之類).
當然,這也只是推測,若勞保局還是做這樣的裁定,不退錢給雇主.
最後雇主還是只能選擇告你不當得利,請你到法院出庭
說出
"到底當時雇主告知雇主提撥率是多少 % "這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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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8 19:12, ,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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