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 對方肇事者很囂張

看板PttLifeLaw作者 (~KYO~)時間11年前 (2012/11/20 10:00), 編輯推噓6(6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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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車禍發生日期: 101/10/13 (刑法告訴期為半年,民事請求權時效為兩年) 二、當下雙方是否有人受傷,有無驗傷: 我方受傷,有驗傷,雙膝挫傷,尾錐撞傷,右臂扭傷。尾錐可請60天公傷假 對方沒事 三、當下是否有報警、做筆錄、現場是否被破壞: 有,有,無 四、雙方是否有保險、有無聯絡保險公司: 雙方皆無 五、事實經過: (請說明過程、路權、雙方行駛道路大小、有無路口、號誌、車速、控告情況、有無證 人、車輛撞擊點、是否變換車道、車輛停止的話停車位置為何) 女友在高雄建國路與大順路路口,位於建國路要直行,綠燈剛起步對方車輛冷不防的右轉 ,女友反應不急撞上對方右前門及右後照鏡後整台機車與人噴出去。 11/17號以去警察局提告傷害。 在10月13號事發後對方很急著要和解,可我方主張要等傷好了有單據再來和解,對方也 同意,在女友傷好的一半時對方約11/3先出來談談和解,當天我與女友去,對方是位 年長女性帶一位流氓男性,當雙方坐下我便拿出所有的單據要解釋金額時,對方男性很 囂張的說"不用講這麼多 你們要多少" 我說"五萬 我都有單據" 包含修車+當月薪水+醫療費+15天看護+精神慰問 沒跟他算事後醫療及無法工作之類的 他說"不可能 這件事肇責少說64 你要我們出全部不可能 我們修車都沒跟你要了" 我說"64? 你在騙我們不懂嗎?" 他說"好 73" 我說"你當喊一喊可以喊到19那你可以不用了 看樣子你們不打算和解" 他說"沒關西 調解會我很熟 調解那天我在叫"局長"跟你們講" 放完話後他們就離開了,女友當下覺得很委屈便哭了,對方"當事人"過了30分後馬後炮 的電話打來跟我們說"4萬好嗎?" 並沒有道歉。想當然我們也沒同意 11/5號我們去交通大隊拿事故圖與初步分析 對方:轉彎車不讓直行車,依據條例48條1項6款&61條3項 我方:尚未發現 當天送調解,期間完全沒接到對方電話 11/14調解當天對方沒出現但對方有寄封信,內容有兩點 1.我方有事故圖與初步分析,但內容疑有部分未釐清,等事故鑑定後再分清肇責 2.我方是單親家庭工作以業績制,只能負擔3萬,如對方同意便達成和解 我們當然不同意,拿了不成立證明去提告,到警察局警察希望我們去申請事故鑑定 警察說那一個星期就好了。我們去鑑定部申請時,那位大哥問說"你們不是問過了嗎?" 當下我就懂了,對方在莊孝偉。那位大哥也察覺到了便說"你們不要告訴別人是我說的" 大哥建議我們不用申請,因為對方來詢問過覺得他們凹不過了所以他們也沒申請。 這讓我很火,你們明明就有問,寄那封信是當我們年輕人很好欺負嗎? 我們便又回警局說要提告,我與警察說那位大哥說申請那個要兩個月,對方沒有誠意 我們不想等。後來警察當我們的面跟對方連絡說我們要準備提告,對方在電話那頭 苦苦哀求冷靜一下,警察也說要幫我們約出來再好好講講,我們也同意給他一個星期, 但過幾天後警察打來說對方不願意出面。在11/18對方打來囂張的說"如果你們提告我刑事 賠償,那我也可以告你們刑事的修車費"她叫我女友好好考慮 電話掛完我拉著女友馬上去提告,警察照慣例跟對方連絡,對方又再苦苦哀求,不同的是 我們還是告了,當天做完筆錄回家沒多久警察來電表示對方已改名要我們星期一11/19 在去簽一次名。 昨天11/19我們去警局簽名,警察問說"你們有跟他們約出來和解嗎?" 我們說"沒有阿 他們這麼沒有誠意" 警察說"我還以為有勒,我知道你們說對方沒有誠意的感覺了,跟他們聯絡出來做筆錄一直 推拖說會私下跟你們講" 晚上有個自稱協調委員的打來很有禮貌一值要約我們出來, 我說"請你叫當事人來跟我們道歉再說" 他說"對方很有誠意阿,不然她怎麼會叫我來跟你們講呢" 我說"來不及了,都告了才來這套" 六、問題: 1.我想問的是對方如一值不出來做筆錄這樣會過時效嗎 2.就像之前我們約對方出面但對方都不出面,我們可以主張對方無誠意,這樣上法院 比較好講,但如果像現在告了,我不想講了,但他們一值約,這樣他們上法庭可以主張 我們也沒有誠意嗎 3.事故鑑定是否一定要申請 3000說實在說多不多 說少不少 如事後對方脫產我們不就 白申請了 4.對方至今完全沒有道歉過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5.165.233.67

11/20 10:02, , 1F
你被唬了 沒有什麼刑事的修車費... 毀損不罰過失
11/20 10:02, 1F

11/20 10:04, , 2F
對方不出面 你們這方有受傷 快在告訴期間提刑事過失傷害
11/20 10:04, 2F

11/20 10:04, , 3F
可以爬文一下本版過失傷害 車禍的文章
11/20 10:04, 3F
謝謝大大我已爬完文,可是我們去法院要告傷害但法院卻叫我們去警察局告 請問這有不同嗎 ※ 編輯: kyo0010 來自: 115.165.233.67 (11/20 10:07)

11/20 10:09, , 4F
你是去法院? 還是去隔壁的地檢署?
11/20 10:09, 4F
一開始去地檢署 地檢署叫我們去法院 去法院後 法院叫我們去警局 ※ 編輯: kyo0010 來自: 115.165.233.67 (11/20 10:11)

11/20 10:12, , 5F
其實警局就可以先報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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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13, , 6F
雖然你跑關的這個流程結果有點微妙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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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23, , 7F
可以告啦,如果你覺得氣不平的話,但最後能否拿到5萬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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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24, , 8F
見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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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25, , 9F
五六萬如果被告不想被關 拿到機會應該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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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36, , 10F
你在時限內 在警察局提告就可以了..提告了就沒有時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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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0:36, , 11F
法院何時開庭不是你來決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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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2:54, , 12F
鑑定報告可以跟檢察官說你對警察的初步判定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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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2:55, , 13F
檢察官會知會鑑定委員 不用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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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4:05, , 14F
我倒是很疑惑...剛起步撞到人會飛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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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4:06, , 15F
修正..撞到車會噴出去?再來除非你們非常靠近她突然轉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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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4:06, , 16F
不然基本上你們應該也會有未注意車前行車狀況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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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4:07, , 17F
你的問題上面都說了..我在簡單回答一下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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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 14:08, , 18F
1.告訴期六個月!2.誠意是啥?依法判決只是衡量的參考
11/20 14:08, 18F

11/20 14:08, , 19F
3.脫產誰說白聲請你不會取得債權憑證三不五時強制執行下
11/20 14:08, 19F

11/20 14:09, , 20F
除非對方都永遠別置產...4.道歉算啥東東?只是事後態度
11/20 14:09, 20F

11/22 14:34, , 21F
大腳起步A到就會噴出去..
11/22 14:34, 21F
文章代碼(AID): #1GgkGohF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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