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車禍] 將車輛出借給「無駕照」之人,「出借者 …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流行至尊5566)時間13年前 (2011/07/03 16:26),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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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這件案子供大家參考。 http://www.epochtimes.com/b5/7/6/26/n1754829.htm 這個新聞的後續發展。 故事: 甲是一家鐵工廠,89年將一輛大貨車賣給乙。 乙本來有職業大貨車駕照,但因為沒有遵期驗車,該執照被撤銷, 只剩下一般大貨車駕照(可以駕駛,但不能拿來當職業)。 乙於96年開大貨車撞到丙丁二人,丙傷重不治,丁成為植物人。 丙丁的父親戊告甲乙連帶賠償醫藥費,因為乙肇事,而甲明知乙無職業大貨車駕照, 仍把車賣給乙,所以戊主張甲要連帶負損害賠償責任。 ============================================================================ 一審判決乙要賠900多萬元,甲不用賠(高雄地院97重訴48)。 戊上訴,二審判決甲要為此和乙負連帶賠償900多萬元責任(高雄高分院97重上59)。 乙未上訴。 甲上訴,最高法院認為甲和車禍無因果關係,應不用賠,發回更審(98台上1921)。 更一審再度認為甲要連帶負責,理由是乙後來曾經替甲載過貨, 被解讀為甲要負僱用人責任(高雄高分院98重上更一29)。 甲再次上訴,最高法院認為乙替甲載貨只有一次,應該是承攬而非僱傭, 再次發回更審(99台上2171)。 更二審再次探討甲出售給僅有一般大貨車駕照而無職業大貨車駕照之乙, 與本次車禍並無因果關係。因為持有職業與一般大貨車駕照,與車禍發生無必然關係, 因而判決甲勝訴(高雄高分院99重上更二27)。 尚在纏訟中。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73.168.88 ※ 編輯: POPSTAR5566 來自: 218.173.168.88 (07/03 17:56)

07/04 01:02, , 1F
送一次貨物就要被凹成雇傭 好險被廢棄發回
07/04 01:02,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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