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板上有人說要告我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我好幸福)時間13年前 (2011/06/09 07:47), 編輯推噓43(430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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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捍衛人格權的權利, 本人在此回應原文中對本人未做卻被指稱有做之事做澄清, 以利貴板板友作為判斷之憑據。 ※ 引述《kkman123 (kkman)》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 weiweililin:是"在"做不是"再"做 內政部的計畫都包給工讀生做喔? 06/08 11:24 : 推 makoto520:問卷文有沒有經過板主同意?? 06/08 11:27 : → kkman123:對文字未免也太吹毛求疵 最好都不要挑錯字 06/08 11:29 : 噓 kungfutofu:加油 好嗎 06/08 11:43 : → weiweililin:有"太"嗎? 通用字都會寫錯,又不是大學專門教育的要求 06/08 11:46 : → weiweililin:阿不過有人才幼稚園剛畢業,對自我的要求和海一樣寬大 06/08 11:46 : → kkman123:你最行都沒有打錯字 連有沒有太也要管 該邊太寬? 06/08 11:52 : → blockcat:請用腦袋去寫這個伸論題,有錢結婚會怎麼樣,沒錢結婚會 06/08 11:59 : → blockcat:怎麼樣,有錢的底限是多少,生小孩每時期需要多少錢,跟 06/08 12:00 : → blockcat:親人住或小家庭的自由度與限制,買房生活費佔的月薪支出 06/08 12:01 : → blockcat:,生小孩你們會花在他多少時間…等等等,終此得証 06/08 12:01 : → blockcat:話說要收集資料也弄出個問卷出來吧,是有沒有這麼偷懶 06/08 12:03 : 噓 rehtra:說人家該邊太寬?這算性騷擾了耶 06/08 12:07 : → weiweililin:阿,好為難,死了爸爸,媽媽又沒教好,難怪小孩不學好 06/08 12:09 : 推 monsterba:又迷路了..... 06/08 12:10 : → weiweililin:不過這一句我是真的氣到了,限你午夜前在這個板上公開 06/08 12:11 : → weiweililin:發文對我道歉,不然法院見 06/08 12:11 : 問題: : 請問我真有必要對這個人道歉嗎? : 該提告的是不是我才對? : 因為對方說我死了爸爸,媽媽又沒教好,難怪小孩不學好 : 我爸往生是事實,但她後兩行話是人身攻擊 : 一個該邊太寬的疑問句也能提告?XD : 自己腦內小劇場認為這樣是性騷擾她,幫幫忙,我是女生欸 ^^^^^^^^^^^^^^^^^^^^^^^^^^^^^^^^ 被指稱為腦內小劇場的性騷擾一詞,並非本人所述 : 然後她還自己胡亂解讀我有其他語意,分明就沒有 ^^^^ 並非胡亂解讀         凡台灣社會中能認、讀閩南語"該邊"一詞的人,         在共享約定俗成文化內容的前提下,         應知道"該邊"並非中性名詞-即並非單只有客觀指稱物品的意涵在。         其背後所影射之內容,建立在傳統父權思維下女性被視為         "應致力於維持個人性關係之潔淨"的道德批判上。         被以"該邊太寬?"做指涉,         會讓人感受到在公開場合下被公眾質疑個人貞潔操守之不悅。                  且事發地點的婚姻板仍可尋得本人先前所發討論婚姻生活之文章,         "該邊太寬?"一說讓本人擔心未來將有被非特定人士以         "對婚姻配偶不忠誠"等認知做想像與評判的可能。                  為此,本人要求對方"在婚姻版"公開道歉,         若不道歉,本人為捍衛個人與配偶之尊嚴與名譽將行訴訟之權。                   : 請問如果雙方互告誰勝算大? : 她的小劇場如下: : weiweililin:我是不知道大家對被人說"該邊太寬"的感覺是怎麼樣,但 06/08 21:16 : weiweililin:以我的感受來說,我覺得被人暗示我性對象太多,對婚姻不 06/08 21:17 : weiweililin:忠誠.尤其在我的ID可以連結到我的個人資訊時,我更覺得 06/08 21:17 : weiweililin:這句話已經造成現實中的我人格被詆毀. 06/08 21:18 這邊有推文一句: → weiweililin:小孩又怎樣? 小孩講這種話,我就必須原諒? 是我在鬧嗎? 06/08 21:19 : weiweililin:該邊太寬的指涉->什麼狀況下女性的兩腳交會處會"寬"? 06/08 21:21 這邊尚有被網友截斷之推文兩句: → weiweililin:這樣就想告? 如果我還沒結婚我可能不在意,但就因為我 06/08 21:21 → weiweililin:結婚了,所以我一定要她道歉! 在婚姻版給我道歉! 06/08 21:21 以下重複推文部份並不存在於原文中: : weiweililin:以我的感受來說,我覺得被人暗示我性對象太多,對婚姻不 06/08 21:17 : weiweililin:忠誠.尤其在我的ID可以連結到我的個人資訊時,我更覺得 06/08 21:17 : weiweililin:這句話已經造成現實中的我人格被詆毀. 06/08 21:18 : weiweililin:該邊太寬的指涉->什麼狀況下女性的兩腳交會處會"寬"? 06/08 21:21 在此附上另一篇文章 #1DxnN3KZ (marriage)中本人對此說的感受: → weiweililin:今天吞下這口氣,就是讓我先生的尊嚴被蒙羞,我不能接受 06/08 15:06 聲明:本推文提證上不合程序,故不具有被用以評判此事之價值。 : 她還說了下列話: 聲明:以下內容並非在公開場合做公開講述,    而是對方在未經本人許可下逕行公開本人所寄發的私人信件 : 基本上,你的ID無法在網路上搜尋到任何能供人辨識現實身分的資訊 : 但是我的ID卻可以在網路上搜尋到我的學校和系所(相信你也發現了) : 所以你針對我這個ID的推文,會讓現實中認識我的人因為你的話而造成影響 : 所以你的犯行會比我還要大 : 文章可以找人刪除,但偏偏ptt有網路備份的功能 : 所以你針對我的ID進行的人身攻擊會一直留在網路上 以上內文為真。 : 看來對方再度腦內小劇場 : 我根本未谷哥搜尋,對於她的身家一點興趣也沒有      ^^^^^^^^ ^^^^^^^^^^^^^^^^^^^^^^^^^^ 1. 原信件中並未指稱對方有透過搜尋引擎(google)搜尋本人資訊之動作。   2. 原信件中並未指稱對方有對本人身家有興趣之說法。 : 她還說因為網路搜尋資料顯像,她多於我,所以我的犯行較大          ^^^^^^^^ ^^^^^^^^^^^^   原信件中並未有此說法 此句為內容上的錯誤引用 : 印象中,法官並不會以哪位人士的身家資料於網路上顯示最多,來決定誰的犯行深重 : 法律不以此為依據,否則網路成癮者不就失利失公評 在此對此段內容作解釋: 經本人實際以yahoo和google引擎對雙方ID進行搜尋後, 透過本人ID可連結到本人與家人、朋友的照片,以及本人現在的學校與系所。  除可以搜尋引擎進行連結外,本ID簽名檔中就列有個人網誌之連結網址。  而,  對方的ID無法讓人透過網路搜尋獲得任何"明確與現實身分做連結"之資訊。  (不夠明確:指取得之連結皆無法在在兩岸眾論壇會員申請頁面裡辨析出 申請同ID者就是本案中的對方)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以下檢附本人備份之寄給對方的原始信件內容: ;47m 作者 ;44m weiweililin (我好幸福) ;47m 標題 ;44m 請在6/9 00:00前於婚姻版公開道歉 ;47m 時間 ;44m Wed Jun 8 14:31:54 2011 m─────────────────────────────────────── 請針對婚姻版#1DxjdUck (marriage)上的推文 → kkman123:你最行都沒有打錯字 連有沒有太也要管 該邊太寬? 06/08 11:52 於2011/06/09 00:00前於同板發文道歉。 你要告儘管去告 基本上,你的ID無法在網路上搜尋到任何能供人辨識現實身分的資訊 但是我的ID卻可以在網路上搜尋到我的學校和系所(相信你也發現了) 所以你針對我這個ID的推文,會讓現實中認識我的人因為你的話而造成影響 所以你的犯行會比我還要大 文章可以找人刪除,但偏偏ptt有網路備份的功能 http://www.ptt.cc/bbs/marriage/M.1307498974.A.9AE.html 你可以賭賭看,或者不相信我的話 或者繼續說我們也有侮辱你什麼的 在公開板以言語對我進行人身攻擊為事實,我的ID可供辨認現實身份也是事實 不公開道歉,基於捍衛個人名譽的權利 我絕對提告 weiweililin     2011/06/08 -- 信件內容到此結束 聲明至此結束, 十分感謝貴板容許本人有對被指涉之行為做自清的機會, 並感謝貴板板友在繁忙之餘仍能撥冗觀看, 感激不盡。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5.208.51

06/09 07:59, , 1F
本版不可引進他版的紛爭
06/09 07:59, 1F

06/09 08:00, , 2F
你的link顯示no found 也不是id網路google的到或google不
06/09 08:00, 2F

06/09 08:01, , 3F
到就代表告的成或告不成 然後這裡是生活法律板
06/09 08:01, 3F

06/09 08:02, , 4F
你告他的原因或心路歷程可以不用po上來給大家知道
06/09 08:02, 4F

06/09 08:32, , 5F
只是要作為日後檢證之用.不做聲明等於默認被捏造之事
06/09 08:32, 5F

06/09 08:33, , 6F
並未期待能因此"告得成".只是表示我在現實中會因為被
06/09 08:33, 6F

06/09 08:35, , 7F
人在網路上指涉此ID"該邊太寬?"而可能會有被人以此說
06/09 08:35, 7F

06/09 08:36, , 8F
法明確地針對"我"進行臆測並影響名譽的發生機率較高.
06/09 08:36, 8F

06/09 08:38, , 9F
連結原文已被刪除,補上備份連結 marriage #1Dxm9nKP
06/09 08:38, 9F

06/09 08:39, , 10F
其實這篇內文有些我想回應,只是講了就紛爭不斷,枉費我們
06/09 08:39, 10F

06/09 08:39, , 11F
相互道歉 言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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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8:39, , 12F
補上聲明中漏列推文連結 #1Dxr90NB (marriage)
06/09 08:39, 12F

06/09 08:40, , 13F
互相進行公開道歉連結 #1Dx_deik (marriage)
06/09 08:40, 13F

06/09 09:32, , 14F
婚姻版吵不夠還吵到這邊 =.=
06/09 09:32, 14F

06/09 10:57, , 15F
該邊指私處 說人該邊太寬 似有公然侮辱
06/09 10:57, 15F

06/09 12:24, , 16F
該邊.指的是跨下的台語吧..要硬是延伸到私處有點困難..
06/09 12:24, 16F

06/09 12:26, , 17F
正確的說..該邊是大腿內側的台語....
06/09 12:26, 17F

06/09 12:30, , 18F
還是我記錯了...那樣的話就糗了(應該會被親戚笑到死吧)...
06/09 12:30, 18F

06/09 12:58, , 19F
該邊不單單指私處,你的跨下也算,以本例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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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2:58, , 20F
無公然侮辱
06/09 12:58, 20F

06/09 13:50, , 21F
該邊指鼠蹊部。指大腿與下腹部相連的地方。教育部字典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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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26, , 22F
其實單就該邊太寬...你硬要引伸為你說的意思會不會太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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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26, , 23F
強? 至少我就不會想到你所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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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27, , 24F
但你說他那句媽媽沒教好小孩沒學好,倒是大部分人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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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28, , 25F
想到你是在說他沒家教,真要告起來,你比較危險喔
06/09 14:28, 25F

06/09 14:37, , 26F
推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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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46, , 27F
season002說法比較正確說了爸爸媽媽怎樣 比較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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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4:50, , 28F
腳開開的時候該邊會比較寬,大家都覺得這樣講沒性騷擾?
06/09 14:50, 28F

06/09 14:55, , 29F
再說,普通人什麼時候會給人家評鑑該邊寬窄?
06/09 14:55, 29F

06/09 15:06, , 30F
其實我不知道該邊是什麼0.0 所以無法評論那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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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07, , 31F
但我覺得說人家媽媽沒教好小孩沒學好可以讓我聯想到是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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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07, , 32F
說對方沒學好,該邊問題還可以爭執,說人家爸媽還比較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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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08, , 33F
該邊就是M字開腿會看到的地方....沒事不會露出來給人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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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09, , 34F
機會成立公然侮辱 (修正,是會聯想到指人家沒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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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10, , 35F
請問"腳開開的時候該邊會比較寬"是rehtra講還是kkman123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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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12, , 36F
kkman123:你最行都沒有打錯字 連有沒有太也要管 該邊太寬?
06/09 15:12, 36F

06/09 15:12, , 37F
所以"腳開開......"這段應該是rehtra講的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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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14, , 38F
噗....沒錯啦,當然是要在做"甚麼事"的時候,但一定是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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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15:15, , 39F
是我講的沒錯啊,我是在說我對這個的解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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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139 則推文
06/10 00:36, , 179F
尤其是某位網友開口三句總是提及我媽,硬要激怒引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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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36, , 180F
要吵架就回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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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45, , 181F
很多人問要告板友的事,當推文回:要告去告時其實是很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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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45, , 182F
不知到你媽媽的該邊也能公開給大家評鑑寬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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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最多的就是你,看來有人真的不懂收斂,適可而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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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47, , 184F
板友來問都是想知道是否構成或是否有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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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47, , 185F
我哪句說你媽媽怎樣的?寡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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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47, , 186F
可以不要吵到這裡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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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48, , 187F
而回應其實也只能回會成立的機會很大或不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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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48, , 188F
先聲明我沒有要吵架,但rehtra無論在婚姻版還是此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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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49, , 189F
就是要挑釁提到我媽,這到底是什麼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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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49, , 190F
我在這邊討論的都是針對該邊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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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49, , 191F
誰管你們是不是吵架 跟板旨無關的就私信或回婚姻板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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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50, , 192F
都不要一直針對個人或跳針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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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50, , 193F
你不要在三辯解了,明眼人,大有人在,且為數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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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50, , 194F
連媽媽都要扯進來 一整個傻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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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52, , 195F
該邊如果不是隱私部位,那爸爸媽媽的該邊都可以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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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53, , 196F
評鑑陌生女性的該邊真的沒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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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0:54, , 197F
法庭見
06/10 00:54, 197F

06/10 01:04, , 198F
別吵架了~ 告一告不要浪費網路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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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1:25, , 199F
對啊
06/10 01:25, 199F

06/10 01:57, , 200F
認同P大您,我就不浪費網路資源了,直接親洽律師才能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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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0 01:59, , 201F
得解決方案,且對造人也給予贊聲,打擾各位了,告辭
06/10 01:59, 201F

06/10 10:59, , 202F
拜託放了檢察官><
06/10 10:59, 202F

06/10 14:15, , 203F
審理到這案件的法官只能幫您拍拍了
06/10 14:15, 203F

06/10 18:53, , 204F
不要欺負檢座大人啊~真是可憐的檢察官~
06/10 18:53, 204F

06/12 01:08, , 205F
勸你們在這篇文章內謹慎發言,否則可能
06/12 01:08, 205F

06/12 19:39, , 206F
請讓檢察官的力氣放在重大刑案上,那麼多人的親人受死卻
06/12 19:39, 206F

06/12 19:39, , 207F
找不到兇手,那麼多真正受屈的被害人需要檢察官伸張正義
06/12 19:39, 207F

06/12 19:40, , 208F
口舌之爭請找調解會或里長幫忙,納稅人會感謝你/妳。
06/12 19:40, 208F

06/12 19:40, , 209F
檢察官會感謝你,所有重大刑案被害人會感謝你。
06/12 19:40, 209F

06/12 19:40, , 210F
講坦白話要吵架最好約一約出來當面吵個夠。
06/12 19:40, 210F

06/12 19:41, , 211F
吵到不歡了就動用國家重要資源幫彼此仲裁,檢察官很可憐
06/12 19:41, 211F

06/12 19:41, , 212F
若幾位當事人要提告訴,請不要把我這幾句推文去除。
06/12 19:41, 212F

06/12 19:42, , 213F
我想跟檢察官及法官說真是辛苦您了~唉......
06/12 19:42, 213F

06/14 04:25, , 214F
葳葳~ 沒事多回來問板啦~~ (打滾)
06/14 04:25, 214F

08/11 04:54, , 215F
通常比較大隻的人 該邊 https://noxiv.com
08/11 04:54, 215F

09/12 19:13, , 216F
說到評論寬不寬這回事, https://daxiv.com
09/12 19:13, 216F

11/01 20:10, 5年前 , 217F
不要欺負檢座大人啊~真 https://muxiv.com
11/01 20:10, 217F

12/25 19:29, 5年前 , 218F
綜合大家意見 好像告不 https://daxiv.com
12/25 19:29, 218F
文章代碼(AID): #1Dy0d-IZ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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