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他] 身分證遺失 不是問怎樣重辦
※ 引述《CanoePan (小伍)》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簡單的說 我的身分證找不到到目前為止已經十三天了
: 問題:
: 若某一天 警察找上我 說我因什麼人頭帳戶或其他因為我身分證被不法人士冒用
: 而造成的法律問題 那我該怎麼對我身分證不在我身邊的這幾天做證明來對我自保呢?
: 1.直接說 有幾天是我的身分證不見 所以並不是我自願的 這樣警察會信嗎?
試問,你如何舉證說你的身分證的確是不見的?
對法院或地檢署來說,"一般常理"是一發現不見就立即尋找並報案或者重瓣
你丟了13天卻無任何動作,怎麼想都覺得有問題
即使你只是單純因為懶得辦,到了地檢署或法院也是百口莫辯
且依目前辦理人頭帳戶案件的實務見解
若屆時真發生冒用,被以未必故意起訴的機率不小
甚至懷疑你是主動交付都不為過
: 2.若要辦遺失證明的時候 戶政事物所又怎麼知道
: 我遺失的這幾天是真正的遺失而不是幹壞事?
: PS:說穿了 我懶得多辦什麼哩哩扣扣的 我想簡單的重辦
補發身分證沒那麼困難
: 但還是會擔心未來警察會莫名的找上門
: 麻煩高手為我解答一下 謝謝
: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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