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其他] 身分證遺失 不是問怎樣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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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2(2推 0噓 9→)留言11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anoePan (小伍)時間13年前 (2010/10/17 23:3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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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簡單的說 我的身分證找不到到目前為止已經十三天了. 問題:. 若某一天 警察找上我 說我因什麼人頭帳戶或其他因為我身分證被不法人士冒用. 而造成的法律問題 那我該怎麼對我身分證不在我身邊的這幾天做證明來對我自保呢?. 1.直接說 有幾天是我的身分證不見 所以並不是我自願的 這樣警察會信
(還有53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enterpirse (小嘉)時間13年前 (2010/10/19 14:06),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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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重辦的主要用處,在於以官方的立場註銷遺失的那張身分證. 而如果你遺失十三天卻未向戶政事務所補辦. (此時這張身分證尚未註銷). 如果有不肖人士用來辦一些低徵信功能的手機之類的,是很危險。. 如果你今天遺失,明後天補辦,而在空窗期被盜用,基本上你的主張是有很能取信別人的,而如果你今天遺失,明年的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cnuboy (無)時間13年前 (2010/10/20 20:3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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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問,你如何舉證說你的身分證的確是不見的?. 對法院或地檢署來說,"一般常理"是一發現不見就立即尋找並報案或者重瓣. 你丟了13天卻無任何動作,怎麼想都覺得有問題. 即使你只是單純因為懶得辦,到了地檢署或法院也是百口莫辯. 且依目前辦理人頭帳戶案件的實務見解. 若屆時真發生冒用,被以未必故意起訴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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