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毀損名譽

看板PttLifeLaw作者 (戴爾真嫩)時間14年前 (2010/06/03 21:28), 編輯推噓6(6023)
留言29則, 1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4 (看更多)
這是男老師喔? 基本上把錯推到未知同學身上 應該不好脫罪 如果找不出其他抗辯的方法是可以試看看 但也有可能會被認定具有保證人地位 因此女友的不做為視同行為 而導致一樣觸犯公然侮辱 若是能找出確實的同學 雖然一樣有不做為的問題 不過一般而言 檢察官抓到一位該負責的人就會算了吧 你們可以一起作證 當時有很多人在女友房間 她真的不知道是誰幹的好事 證人一起陪去鳳山 到時候偵查庭檢察官會傳證人一起進去問 ps:我也覺得殺楓葉鼠這件事蠻噁心的 你們下次要記取教訓 評論的話對事不對人 才不會中了妨害名譽的陷阱 ※ 引述《eighthsin (月白)》之銘言: :   各位高手好,我女朋友最近要去警局做到案說明,所以 : 有一些疑問想請問各位,希望各位高手能幫忙,謝謝。 : 事實經過: :    :   二月時有一位教師在課堂上放任並且挑唆學生用電風扇 : 絞死楓葉鼠,之後有鄉民在鼠板PO出了他的網誌,其中有一 : 篇文章在解釋事情經過,在連結http://tinyurl.com/39zqnw9 : 當時有一群朋友在我女朋友家, : 因為他的解釋很不合理而且有推卸責任之嫌, : 所以大家群情激憤, : 有人在他的網誌留了以下的話 : "噁心 你根本不配為人師表 無恥 人渣" : 因為真的隔了很久, : 所以也忘記當時到底是誰留的言, : 連當天有誰在場都不太確定。 : 不過真的不是我女朋友留的, : 現在由於IP位置的使用人是我女朋友, : 所以她要去鳳山到案說明。 : 問題: : 1.如果不知道是誰留的有法律責任嗎? :  需要提出甚麼樣的證明才能證明自己是無辜的? : 2.在網誌上說這句話有罪嗎? :  因為該男子行為真的頗為偏差, : 補上另一篇報導http://tinyurl.com/3y5kwut : 而且當初他有在他的網誌道歉。 :  如果真的進入訴訟程序, :  法官會不會認為這是適當之評論? : 3.作到案說明的時候可以有人陪同嗎? :   : 在此先感謝各位的幫忙, : 我女朋友真的很擔心, : 承辦警員也蠻兇的 = = : 如果提供的事實經過還需要補充, : 請各位不吝告知, : 再次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3.193.12.81 ※ 編輯: hoboks 來自: 123.193.12.81 (06/03 2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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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H大的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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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說那些話法官一定會判有罪嗎???還是不一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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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是不是有一個東西叫以原就被 因為我們都在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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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應該要在台北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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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請移轉管轄吧 反正公然侮辱很輕 罰罰錢就沒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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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不會有一般俗稱的前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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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問一下 IP是固定IP嗎?浮動IP的話要怎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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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route過,必留下log.....(不精確用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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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案很多人 可能不容易轉移成功 高雄也有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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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動ip只是每次上網都要再透過ISP分配一個ip來用而已,在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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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可以統一併案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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層還是有IP的概念,畢竟最終都還是要透過一群數字去具體"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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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超級不精確Orz)到某台電腦,不然傳給A電腦的資料就會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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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給B電腦但所有在網路上用來辨識的資訊都相同的資料混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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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 isp都會紀錄某個ip何時分配給哪個帳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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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要發文還是去網咖吧 跳板多用幾個 比教不容易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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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喔!!! 所以不會留下案底 不到案說明其實也沒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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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時候最多罰300??? 是這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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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25, , 19F
你把事情想得太簡單了...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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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50, , 20F
這故事告訴我們 不要一時腦充血亂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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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3 23:53, , 21F
這種事件 PTT不斷上演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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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到案說明...那就等著檢察官的傳票或拘票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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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大,請問如何形成「保證人地位」?及作為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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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前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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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就是看證據上的認定 原波女友是不是完全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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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 整群同學在我房間玩電腦 有一個人看見這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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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09 00:03, , 27F
要默默攻擊人的機會不高 有可能是呼朋引伴 大家一起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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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時候知道有人在幹加重誹謗的壞事 還不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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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保證人地位的人就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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