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刑事] 刑事偵查庭 告訴人可否不出席?

看板PttLifeLaw作者 (靈羽衣)時間14年前 (2010/04/30 13:4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TA1WAN (唉歹完!!!)》之銘言: : 事實經過: : 是這樣的,我自訴一件公然侮辱案,最近接到地方法院要開偵查庭的傳票。 : 問題: : 上面註明被告必須要出席否則得以拘提,那請問原告可以選擇不出席嗎(時間不便)?是 : 否要知會法院或檢察官?又,若可選擇不出席,會有什麼影響呢? : 先感謝各位賢達為在下解惑,謝謝! 你可以不出席,但這樣你所訴請裁判的犯罪事實,被告將無從答辯與詰問,而致法院無法 調查證據,你所主張的犯罪事實將無證據能力,而致被告獲得無罪的判決。 此外,若被告在庭主張對你不利的事實,或甚反訴你誣告,你將無由立刻答辯,而致喪失 直接之聽審及辯論的權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30.124.19
文章代碼(AID): #1BscrwPh (PttLifeLaw)
文章代碼(AID): #1BscrwPh (PttLife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