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 抵押權之間有贈與稅的問題存在嗎?
事實經過:
他項權利證明書設定抵押權人為我媽,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這一項設定為我大舅及小舅,
擔保債權總金額:債權額新台幣 600,000元正,現在有建商要與我們簽訂買賣契約。
問題:
1.他日若小舅或大舅賣得金額超過擔保額60萬的部份,會不會衍伸出贈與稅的問題?
因為我認為是以買賣土地後得到的價金,增值稅部份也會由我們去繳清,但若超過220萬的
部分會不會產生出贈與稅的問題呢?
2.在與建商簽訂買賣契約時,其中一筆地號因有設定其他人共有,建商表示我媽的部份只
能以贈與的方式轉讓給他們,無法同其他土地以買賣的方式過戶給他們,而這部份產生出
來的贈與稅由他們支付。是不是真有這回事,當土地上持分人還有其他人未賣給建商時,
他們須透過贈與的方式才能取得?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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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isme21 來自: 114.198.168.77 (02/21 1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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