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其他] 抵押權之間有贈與稅的問題存在嗎?
共 2 篇文章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aisme21 (純樸的美)時間14年前 (2010/02/21 13:55), 編輯資訊
1
0
0
內容預覽:
事實經過:. 他項權利證明書設定抵押權人為我媽,債務人及債務額比例這一項設定為我大舅及小舅,擔保債權總金額:債權額新台幣 600,000元正,現在有建商要與我們簽訂買賣契約。. 問題:. 1.他日若小舅或大舅賣得金額超過擔保額60萬的部份,會不會衍伸出贈與稅的問題?. 因為我認為是以買賣土地後得到的
(還有132個字)

推噓1(1推 0噓 2→)留言3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ntoufatman (胖俠)時間14年前 (2010/02/22 19:58), 編輯資訊
0
0
0
內容預覽:
贈與稅問題出現在你媽媽跟小舅或大舅土地移轉時產生。. 不論那一方賣給那一方,只要有辦法證明是二等親間買賣,並有支付價金紀錄。. 那麼贈與稅就不會出現。. 共有人可以賣掉其應有部份,但最好需要先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有優先承買權。你媽媽的部份可以賣給其他共有人,並不一定要用贈與,贈與只是避免衍生出
首頁
上一頁
1
下一頁
尾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