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 年資的問題

看板PttLifeLaw作者 (學習幸福)時間14年前 (2010/01/05 11:22), 編輯推噓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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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經過: 在前年的時候,縣府找人申辦業務,經過考試面試後,分配到各個公所工作(我只是個臨 時人員),而我的簽約是跟公所簽約,但薪水都是從縣府核發給公所,再由公所給我, 但從今年1月開始我的合約因某種考量變成跟縣府簽約,但我工作的地點,工作的內容都 是一樣的。 問題: 現在是有一個問題,因為原本是跟公所簽約,現在變成跟縣府,他們解釋因為不同雇主 ,所以年資上不能連續,照成原本的年資不能繼續算下去,今年開始我的特休又歸零了, 我有去翻法條,他是規定要同一個雇主年資才能繼續算(這是法令上),但我的情況, 不能用特例去考量嗎?因為工作的地點,工作的內容,錢核發的單位其實都沒有變,甚至 工作時間也沒中斷,請問這種情況,還能用什麼方法去爭取我的權力呢? 先感謝各位幫 小弟/小妹 解惑或提出建議,如內容尚有不足,盼請提出需補充之處。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69.149.160

01/05 14:55, , 1F
要看後顧主是否有概括前雇主年資 所以你要去現在雇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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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單位問是否有函示過 畢竟身分上確實與公務人員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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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22:58, , 3F
我從頭到尾都是勞保而已,不能算是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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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5 23:19, , 4F
你是派遣還是約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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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縣府派去公所的,我是臨時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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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 20:44, , 6F
除非新契約內有概括或另有條例準用,以你的情形是無法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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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勞基法特休規定而累積,理由是非同一雇主或事業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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