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急~~~~~~~網路二手拍賣盜版...釣魚

看板PttLifeLaw作者 (討厭TPA啦~~~~~~)時間17年前 (2007/05/25 02:20), 編輯推噓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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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riv0728 (so sad)》之銘言: : 我妹在網路上購買一部韓劇影片 看完轉手賣出去 : 看了買家在網拍上的購買物品 我有些懷疑他是釣魚者 但是否為代理商尚且不知道 : 因為同樣的光碟他跟不同的賣家買了兩次 : 今天接到網路警察電話告知販賣盜版光碟 週日將去做筆錄了 : 警察建議我妹商品重新上架 並且在商品描述內容裡敘述現在的狀況 : 提醒大家購買正版 並把網頁存檔再下架 希望法官從輕量刑 : 請問大家覺得按照警察這樣說去做恰當嗎? : 我妹年紀輕 滿20 社會經驗欠缺 他並非故意販售以此獲利 : 純粹思慮不周 買賣的時候沒想過是否為正版 : 但儘管如此 並非故意仍舊有犯罪行為 也有反悔之意 實際上他也嚇壞了 : 我查詢了網路上的資料 接下來可能面對和解或是訴訟 : 還是要去面對我知道 只希望作姐姐的我有哪些能幫他的就盡量 : 希望板友針對上述我的問題(警察建議商品上架之事)是否恰當 : 另外如果能提供我相關的訊息或是幫助那就太好了 : 謝謝大家 如推文所述,你可以參考八卦版第 18838篇 大致說明, 目前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之一第三項,為公訴罪。 也就是檢察官知悉之後(如警察移送或業者提出告訴), 就必須起訴或不起訴。 不起訴處分不會進入審判程序, 案件就終結。 但條件是你與業者和解(上述新聞有提到行情)。 (因為檢察官這樣才有不起訴的理由) 實際上檢察官與法官對於這種利用司法賺錢的代理商也不以為然, 可是法律既然明文規定此一行為為犯罪, 那麼你觸犯了也只好依法處理了。 重點是, 上篇提到的案件結果的判決結果, (應該是刑事訴訟附帶民事訴訟) 反而比與業者和解還有利, (註:不起訴還是會有"紀錄") 因為刑事部分被判六個月有期徒刑、二年緩刑 民事部分只判賠 1680 緩刑期滿其間未再犯罪一樣不會有前科。 但記錄還是會有啦~ 不過只要被告過就算不起訴或判無罪都會有"紀錄"。 最後, 警察所提的事我覺得沒必要去做, 因為既然代理商已經向警察報案, 想必一定要蒐證存檔,沒事幹嘛承認自己故意賣盜版? 反正到時候警察警詢或檢察官偵訊時, 你就誠實的說就好了。 (怎麼說就如你文章所打的即可) 如果真的很怕的話, 可以去各大學法律系法律服務社尋求法律意見。 (如台大 政大 台北大 東吳等) 補充一下, 我個人猜想警察要你這樣做, 事實上可能是陷阱用來當作證明令妹為"明知"為盜版而散布光碟 台灣警察援交釣魚就是陷害教唆的著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5.148.56 ※ 編輯: ouyang 來自: 220.135.148.56 (05/25 02:22) ※ 編輯: ouyang 來自: 220.135.148.56 (05/25 02:32) ※ 編輯: ouyang 來自: 220.135.148.56 (05/25 0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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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業者真壞,想賺錢也不是這樣幹,殊不知刑事追訴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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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判無罪或不起訴,對於一個人的名譽影響有多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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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的愚見不一定正確,你可以多多諮詢一下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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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uyang 來自: 220.135.148.56 (05/25 02:55)

05/26 23:24, , 4F
搜尋Google "著作權蟑螂"就知道了
05/26 23:24, 4F
文章代碼(AID): #16LTU1ot (PttLif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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