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串[問題] 是不是該規定一下站務處裡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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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LCASEY (σ 小水滴 σ)時間20年前 (2005/10/18 23:43),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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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個月還好了啦. 我被開罰單停權 停了都快要三個月了. 當初說一個星期啊. 申訴依舊無效 只不過想乖乖的去交罰單也無法. 我現在已經不抱希望了. --. 不平凡的人.... 因緣際會,總會遇上不平凡的事!. http://www.wretch.cc/blog/oceanlin. --. 發信站: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shadow0963 (旋轉泡泡)時間20年前 (2005/10/17 18:19),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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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不應該. 因為 法務們 平常都很忙的. 妳這樣子設時限. 豈不是要法務們 每幾天就"得"特地"撥出時間"來處理案件嗎. "這樣很不合理耶". 妳自己看. 這三個月內申訴的案件有幾個被處理完. 妳自己看有幾篇. 就知道法務平常多忙了. 妳沒設時限 它可以 一年 兩年後才回覆. 這樣比較好不是嗎?
(還有49個字)

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0人參與, 最新作者come時間20年前 (2005/10/17 17:22), 編輯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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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為什麼,我在群組的申訴一拖拖了半個月,連個回音都沒有。. 然後來這邊申訴,一拖也是十天,. 每個申訴案件都像是石頭丟到大海裡,但是連個水花都沒看見. 我想請問一下,處裡使用者的申訴,是不是應該設個期限. 這裡應該不是法院,應該沒有什麼複雜的案件. 是不是應該規定站方/組務的處裡時間. 否則像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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