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PttLaw #18r8295l

看板PttLawSug作者時間16年前 (2008/09/26 21:2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4/9 (看更多)
: 一、看板違規行為: : (一)未經作者同意,於看板轉載他人任何形式或內容之文章。 : (二)未經同意,於文章中公佈他人之真實姓名、電話、住居所或其他任何非經本人 : 公開之個人資料。 : (三)未經同意,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但於申訴時作為證據資料並發表 : 於本站指定之看板,或依本站要求提出者,不在此限。 : (四)重覆發表相似標題或內容之文章五篇以上,致影響看板秩序者。 : (五)於文章中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 (七)違反其他由小組長訂定之群組規範及版主所訂定之板規者。 : (八)板主管理看板或小組長管理群組時,違反本站關於板主及小組長權利義務及管理 : 之各項規定,或其他不當行為。 :   你又不解釋第五條對應 kkkk123123 人身攻擊一案的解釋,這又不是我寫出來的 : 規定,我怎會知道這字面下還有那麼深厚的涵義?可以讓一篇爭議文徹底變成合理發 : 文,這就是文字的魔力,而能解釋這樣現象的,恐怕也只有這背後的操縱者了。 不用拐個彎罵人,我對自己的判決與裁量有自信通過正常人的考量。 如果我的判決確有不妥,我的長官自然會要我重新審判並作相對懲罰,所以對於判決 你要怎樣罵隨你去罵,我不再回應您才是最正確的選擇。 :   不知是您解讀錯誤還是我說的不夠清楚?這裡的板務是指看板事務為看板違規,不 : 是指負責板務的人,板務自然是不會這樣,因為他們大多第一時間把人身攻擊的爭議文 : 在板面上消滅了,處罰製造事端的人,自然不會沒事自找麻煩搞到受害者向上申訴。( : 這就是我以前擔任板務的經驗。)要砍一篇人身攻擊文的爭議文,找理由很簡單,站規 : 套上去就成了。但是要保住一篇人身攻擊文的爭議文,恐怕就要扭曲一些既定事實。 我鄭重向您提出警告,若您提不出我扭曲了什麼事實,我將依站規向站長提出 將您列入本站不受歡迎使用者之申訴。我受夠您的無理批評了! : PttLaw 候教,並幫我解水桶方便我發言,然後我這兩天回信說我要抗辯,現在呢?還 : 是只是一時嗨過頭把說過的話都忘光了? 這兩件事情有衝突嗎? 您的無理抗辯我不回應,但您有新案件要申訴,來信提出 我就幫您解水桶阿!您真的很喜歡把不相干的東西拉在一起說耶~ : : ...............。因為您連版規看都不看就一直來信騷擾,這樣也有失公允? : : 我對那個案件就是決定鎖文處理,不然你們兩個一直回文互爭,當 pttlaw 沒人管阿! : ^^^^^^^^ :   您自己摸著良心說說,kkkk123123 一案發生以來我除了一篇抗告之外哪裡還有 : 跟 kkkk123123 回文互爭(我若在板上用檢舉文方式檢舉 kkkk123123 人身攻擊,包 : 準又要爭,但我連這個也避免了)?如果想說我砍掉,您可以調當時的發文記錄來看 : (如果有這東西的話),請不要把從來沒發生過的事當成一種現象,好嗎? 如果我當時不鎖文處理,你兩個就一直更改文章發文,互抓對方小辮子阿!這才是您要 摸著良心說的事實吧!所以我的鎖文處理不但必要還很有效果,沒想到的是您就開始 對我不斷寄信,用您的標準要我站在您那邊幫您作判決,可笑。 : 果這是您的騷擾標準,也是批踢踢所承認的標準,麻煩把這個標準立法標準化。 那麼全批踢踢的版主都不用幹了阿~您乾脆回我挑釁的定義試看看~不行吧~ 所以一樣的道理阿!這種需要裁量的自由心證怎麼給標準都不對阿!莫名奇妙。 而我的水桶決定,目前也沒有其他法務提出此舉不妥,客觀上除了您以外都沒問題。 :   kkkk123123 一案的判決執行?您不是一直強調您執行了(鎖文!標記s)?但我看 : 不出來,總而言之您既然說沒有這回事, 表示我那時寄信給您也沒有有效地要求執行 : (但這些信變成了您口中的騷擾信件),上一篇好像我有看到 alanmax 法務說他每天 : 至少要閱讀 5 封信件,對我的『騷擾信件』看了兩次確認無誤就砍掉,我對 alanmax : 每日的辛苦工作相當敬佩,然而 alanmax 說我信件騷擾,又說拿不出證據,要我這個 : 『騷擾』的人自己提出證據,去證明他遭受『騷擾』或我的信件不是『騷擾』。 這樣 : 子好像非常不合情理? 您好像辯到不知道要說什麼了,不但沒回答問題,還亂丟早已講過的東西出來, 跳針真的跳很大。還有您現在知道我把信件都刪了,就刻意抓我這點打企圖混淆視聽, 不得不說您只找您可以打的點打,而昧著良心的功夫真的厲害。我做不出這種事 算我輸您~ 不過我一再提醒您,這裡不是拿來給您抓著我打用的,是對站規提出意見用的! 晚點相關的處罰判決應該會出來,您可不要刪文阿~~~ : alanmax 法務自己在本板 #18tCHQke 49-55 行說了: : ============================================================================ : 我已經跟您說幾次了,回應您的某些論點根本沒有意義。該回我都有回,其他我不回 : 應是因為我根本沒必要回,我也沒有那個義務。另外您現在信一寄來我看個兩次確認沒有 : 我應該回的內容我就刪掉了,我每天幾乎都有5封以上信件要回,信箱空間不多,您的信 : 件我沒有留下的理由。您的信件要公開請自己公開。 : ============================================================================ :   更久之前,alanmax 法務自己也在本板 #18syL14X 12-21 行說了: : ============================================================================ : (2) 所有社會上案件的訴訟幾乎都有辦法查詢到,法官的判決也都有紀錄。 : 甚至社會輿論也會為某些判決發聲,幾乎所有紀錄都是公開的。 : 至於觀看者"怎麼想",這我們任何一個人都管不著。 : 難道法官在沒有確切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因為怕大家以為以後只要想辦法湮滅證據 : 就可以殺人,而作出無期徒刑或死刑的判決嗎?不可能阿! : ============================================================================ :   既然 alanmax 法務自己都說湮滅證據就可以不起訴犯人了,那 alanmax 法務憑什 : 麼判我信件騷擾?更何況這些關鍵證據是 alanmax 法務自己看了覺得沒必要就扔掉的 : ,日後竟然把這些已經在 alanmax 信箱消失的東西拿來作騷擾的依據, 還要騷擾他的 : 人自己拿出證據說不是騷擾他的,這誰才是來亂的? 您開心了吧~看到我把您的騷擾證據都刪了就可以這樣亂回不符版旨的文~ 目前站規解釋早已結束,您亂板行為確定,我已經自請處分,至於站長對您怎麼打算 就請您靜待佳音囉~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03.121.253.194
文章代碼(AID): #18tE7Dnv (PttLawSu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8tE7Dnv (PttLawSu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