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 法務的用字遣詞可否稍微語體一點??
看板PttLawSug作者DragonQuest (魚龍(yuhlong)的分身)時間19年前 (2005/01/29 23:44)推噓0(0推 0噓 0→)留言0則, 0人參與討論串1/4 (看更多)
一點小小的感覺啦
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法務是法律相關科系的關係
回文的時候 常常會用很多較專門的用語
可是 這種用語 對我們來講 很痛苦啊....... orz
像之前法務在黑特版的解釋 就有很多人反應"看沒有"
(雖諷刺者有之 但我相信真的是有不少人看得很累)
因此 想建議一下 以後判決或解釋時 可否用稍微不那麼專門的用語
這樣一般版眾看起來可能比較不會那麼吃力
--
◢██◣
███◥▌ 被地獄的業火燃燒著
◢▅◤□▌ 但在內心的深處 依然渴望天堂
◥█─◤
by 歌劇院怪洨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89.126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最舊先):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1 之 4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