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Violation版將簽名檔視作廣告判決
※ 引述《supermars (還我清白感覺真好)》之銘言:
: 答辯者 supermars
: 檢舉者catquill提出以下理由將本人簽名檔、名片檔中的部落格網址為廣告!
: =================================================================
: ψ 檢 舉 人︰catquill
: ψ 被檢舉人︰supermars
: ψ 檢舉事由︰簽名檔、名片 含有紅利連結、商業營利目的的資訊
: 詳情請見 #1MAWRHIM (Violation)
: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45594833.A.496.html
: =================================================================
: 檢舉者catquill所提到的重點為
: 1.部落格網址內的"廣告看板"
: 2.LINE@
: ==================================================================
: 我的回答如下:
: 1.站方目前的規範中,沒有明文禁止部落格網站中的任何"廣告看板",這一點我有
: 向PTT上的小天使詢問過此事,並已經附上對話紀錄於上面幾篇文章,其小天使的
: 回答大致上是:「PTT站方沒有規範、但每個板的版規可能會有規範」。
根據『PTT 使用者條款』
5.使用者的守法義務及承諾
(g)其他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
7.使用者行為
...您了解本站並未針對「使用者內容」事先加以審查認可, 唯本站有權(但無義務)
依其自行之考量, 拒絕或移除經由本服務提供之任何「使用者內容」.
本站有權將違反本服務條款和令人厭惡之任何「使用者內容」移除,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一、看板違規行為: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二、其他違規行為:
(五)不當編輯或使用暱稱、簽名檔、名片檔或其他個人資訊設定者。
(九)本站於其他管理或使用規則中明定之違規行為。
第二章 違規行為之處理
第八條(違規行為之認定權人)
看板違規行為,由版主認定事實之有無。其中關於板主管理板面不當及違反群組規範
行為,由小組長認定之。
其他違規行為及小組長管理群組不當,由本站認定事實之有無。
第十一條(違規行為之認定及處置)
經認定為違規行為者,認定權者得予以適當之處分,該處分須附理由且經公告方生效
力。各項違規行為之處分種類及範圍,由本站另行規定之。於未規定前,暫由各認定權
者裁量。
對於檢舉之內容認定不構成違法者,由認定權人公開回覆並說明其理由。
目前站方已有針對紅利連結及營利廣告做規範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345443921.A.567.html
內文寫到:
- 推廣類廣告連結
試圖利用 PTT 造成自己在其它網站的積分增加的類形之「推廣」類
廣告連結 (即使非色情網站).
你知道甚麼叫做『紅利連結』嗎?
這裡也有解釋:
- 凡在板上PO出有任何利益往來的分紅網址 (如紅利.贈品...等等)
不論任何網站也都視為紅利連結處理...
而你的提供的網址官網都說的很明確了...『的確有分紅獲利』。
根據先前諸多判例:
#1JrVEWLd (ViolateLaw)
時間 Mon Jul 28 14:54:23 2014
Ptt系統警察判決:
sunap因使用多次縮網址放紅利連結式網站廣告行為,
違反本站站規,處以永久停權,特此公告
根據此例,使用者也多次利用現有漏洞推廣自身,應判以停權才對。
: #1DjOOyR6 (SYSOP) 這篇文章指出的重點為:
: 『本站將對各種商業廣告違規加重處分。
: 針對跨板商業廣告推文、商業廣告水球及信件』
: 很明顯的例子為:
: #1MCmBxVy (Violation)
: https://www.ptt.cc/bbs/Violation/M.1446183675.A.7FC.html
: 直接用自己的PTT帳號作為媒介,直接傳播付費上課的廣告。
: ===
: 但本人從建立帳號以來,都一直保有著發文的習慣(可從allpost找到我的文章)
: ,並遵守著各版的版規站規,當然在很早以前還沒有想過將自己的文筆、心得
: 、教學文等個人的文章放在無名小站、pixnet、近期新開立的Google Blogger
: 之前,也都有在PTT的各大相關版發文。
: 以美劇板來說,最早可以追朔到 2010年 #1BN5AMY_ (EAseries)
: 本人帳號 《登入次數》4815 次 (同天內只計一次) 《有效文章》5974 篇 (退:0)
: 也可看出用PTT上站次數(累計13年),以及有效文章數來看,本人發文的頻率是很高
: 的,而不是屬於潛水夫一族,因此在本人將自己的遊戲心得、3C教學、開箱文(少數)
: 體育(少數)、日本動漫個專版、電影、美/日/台/中影集影集討論等相關文章,也就是
: 自己的心血放置在部落格上。
可是你並沒有解釋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編 違規行為
第一章 違規行為之範圍及認定
第六條(違規行為之種類及內容)
一、看板違規行為:
(六)發表與板旨無關之商業廣告者。
你的簽名檔不管是 西洽板、手機板、安卓板或是遊戲板等 都是同一個...
有必要廣告到每一種板都一模一樣嗎?
這不是累積人氣,甚麼才是累積人氣?
: 這樣的習慣也不記得第一天到底是何時,只知道這樣的寫部落格習慣養成到今天!!
: 因此,並不符合第一次被檢舉時Rainlilt的指控 #1Lt0Ezy2 (Violation)、第一次
: 由swattw法務的錯誤判斷開罰#1Lt0SbVZ (Violation),以及也不符合這次 catquill
: 第二次的指控#1MAWRHIM (Violation)、由PttLegist法務第二次的開罰理由#1MBb77t4
: (Violation)。
: 這兩次本人supermars都為了自己的部落格名譽、以及本人帳號supermars的名譽做申訴
: ,在此重申,本人的簽名檔網址的正當性。
: 再者,在本人的簽名檔上所有的網址與資訊,都明確的有寫出網址內部的訊息是甚麼,
: 如下:
: §-SUPERMARS-§ Facebook粉絲團 http://goo.gl/ZBUuH5
: Android 教學、手機遊戲 Google+ 社群 http://goo.gl/doPd0H
: 3C資訊、電影美劇、美食 日韓遊戲APK下載 http://goo.gl/BzlbVj
: http://wanghenrytw.blogspot.com/ 手機與PS3手把OTG架開箱 http://goo.gl/8DyjQ1
: LINE社團ID:@fkx9994c 遊戲YouTube頻道 http://goo.gl/2KzbxT
: 簽名檔也是如此,清楚明瞭有寫著【WangHenryの遊戲與3C粉絲團(心得,教學,開箱,
: 影評)】,不論簽名檔或名片檔都沒有誘使點擊、利誘、欺騙他人的行為。
: 也沒有毫無緣由的就隨機挑人的信箱或水球說:阿~~快來有好康的唷..之類的欺騙行為
: 、也沒有隨意丟部落格網站給他人。
我不知道你甚麼時候在你的部落格上放紅利廣告,
但累積的文章量也非常的多了...且你並沒有證據辯駁你的部落格並沒有紅利?
: 2.LINE@,是由LINE旗下推出的延伸軟體,catquill提出官方的名詞解釋為【商業行為】
: 並附上官網的介紹。
: 的確,官方的目的絕對是希望【商店、公司行號】藉由LINE@與客戶互動,但你以為
: LINE官方就這麼佛心的推廣免費的APP給商店嗎? 不是,LINE 是要賺錢的!!
: 因為就我本人一開始使用LINE@的時候,官方並無將這個APP做推廣,LINE@的本質
: 非常的清楚-->匿名的方式讓帳號持有人與加入該帳號的網友互動。
: LINE@這東西非常的常見,就在你我的LINE中,加入的任何公司行號的粉絲群組,
: 如:7-11、星巴克等。
: 但是,請別問了LINE@他在申請帳號的資格上,並沒有限定一定要是店家才能!!
: LINE@在PLAY商店上的解釋
: https://play.google.com/store/apps/details?id=com.linecorp.lineat.android
: http://i.imgur.com/xmCmJbJ.jpg
紅色框框處,與好友互動!!
你給的連結上面寫得很清楚啊!
1、有人加入你為好友 => 你必須推廣你的帳號
2、向你的顧客宣傳
: 在申請帳號時,隨便選一個都會讓你成立一個匿名帳號,而本人的LINE@名稱就是
: 本人的暱稱(WangHenry-日韓手遊、3C教學),本人主要的用途,就是當網友對於我部
: 落格內有任何問題時,除了可以在部落格上留言之外,也可以直接用LINE@這個匿名
: 的APP來連絡已獲得最快速的答覆與解答!!這個功能比以前的MSN還要安全,因為雙方
: 都不知道彼此間的真實ID,在個資的保護上非常的完整!!
: 檢舉者總不能在毫無證據之下就說我會用LINE@做壞事吧!!
我大概看了一下,裡面還是在推廣你的紅利連結
http://imgur.com/TBvCH6p
: (舉例:看到我利用這帳號在賣東西、推課程等假設性例子)
: 就像廚師在你面前拿著刀子切肉,你也不會直接說他拿刀子就是要殺人,
: 在法院裡,也不能用這樣的片面之詞而提起控告、就算法官接受了控訴,
: 也不會單靠這個視覺上的""個人感受""而判持刀者有罪,確定判刑之前
: 講求的是證據。
: 這一點是violation法務在座判決的時候值得爭議的地方。
: 因此,本人supermars在此捍衛本人使用了13年的守規矩的帳號名譽、以及不符檢舉者
: catquill提出本人簽名檔為廣告的控訴,以及法務PttLegist草率+自己延伸想法來加罪
: 於我的感覺。
: 在此嚴正的要求
: A.撤銷目前已開立之罰單、或申訴後開立的相關罰單(如下一行 B.的敘述)。
: B.撤銷在ADer-Killer板swattw提出的檢舉文 #1MC6br83 (ADer-Killer),或可能會開立
: 之罰單等相關懲處。
: C.希望本人未來不會再受到相關的騷擾。(EX:誣告、毀謗本人簽名檔、即簽名檔內的
: 個人部落格網站(如下方提供之證據)有商業利益等,進而開罰的動作。
: 並將本人部落格直接歸類在類似張爸、或是賣課程之類那種惡質廣告來開立罰單或懲處)
: ,這樣子讓我感覺到了公然侮辱,且實質上已經造成本人的困擾、以及權益的受損。
我反而覺得一張罰單根本不足夠,簽名檔和名片是兩回事,應該分開開罰。
不過,根據判例,應該是得永久停權了!
: ===================
: 另外補充一些看法:
: 因為本人屢次遭到陌生人惡意檢舉、並惡意誣告為廣告文、廣告ID而受到罰單等判決
: ,因此這裡建議針對在violation等會影響個人使用PTT權益的版上提出檢舉、做出判決
: 前的流程加以改進,讓法務在遇到複雜的申訴案件之下可以合理的作出判決。
: (譬如:1.直接申訴之前,先向該版版主檢舉,如版主覺得不妥再交由版主於v版申訴
: 2.v版申訴的權限要建立,目前就算是剛創帳號不到1小時的ID也可以投訴
: 3.V版針對判決時,勿將自己的看法強加進去來開罰,有失公正!
: 4.V版判決時需有確切的證據,而非自我推論作為證據,這是誣告陷害的行為)
: 5.其他交給站方專業的來討論)
根據
批踢踢實業坊BBS站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二條(使用者定義)
本規則所稱使用者,謂於本站申請使用者帳號,使用本站所提供服務之本國及外國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團體申請註冊者,為其代表人或帳號使用者。
第十條(違規行為檢舉權人)
第六條所訂各項違規行為中,除涉及特定個人權利,須由權利人自行提出或授權提出
外,任何使用者皆得向認定權人提出檢舉。
前項檢舉,須依本規則第三編所定申訴程序為之。
任何人都沒有權利限制其他人提出檢舉
假設板主不受理案件,除資料不齊全者,板主就是瀆職了。
: 畢竟目前在PTT各版上隨處可見推薦自己經營的部落格的行為(文章內或簽名黨內),
: 卻針對我一個人的部落格網指來指控??這樣令人感覺背後不單純。
: 手機板、旅遊版、美食版、美妝版(?)、美劇版等其他可能我沒去逛過的板也是有許多
: 朋友將自己的經驗累積成文章給其他版友分享與資料的參考,其部落格內也是有
: google ad這類型的廣告看板,如果站方沒有特別規範在PTT上文章分享時"不得"分享
: 含有google ad等相關類型廣告看板的話,擁有自己的部落格者就應該受到保障。
: 畢竟,在部落格中"放置廣告看板",跟在部落格文章內放置廣告,這是兩碼子的事情
: ,否則,PTT上一堆團購、版主開放的團購(T-SHIRT等鄉民產物)、還有3C交易版的
: 現金交易、APP開發者所開發出來的APP中帶有的廣告、以及LINE貼圖製作者發布自己
: 的貼圖作品在LINE上架等相關訊息、甚至還有開放業代服務的板,這些都更符合現金
: 交易(即商業行為)、商業推廣的定義吧,這已經不是有沒有人檢舉的問題,而是評斷
: 標準與公平性的問題了。
: 謝謝
你還是沒有解釋除了google AD以外的廣告紅利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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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ttLaw/M.1446274595.A.D8E.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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