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服罰單判決

看板PttLaw作者 (救救孩子……)時間18年前 (2005/10/27 01:40),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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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enny4321 ( )》之銘言: : 可是我覺得 前面我們的確在互罵 : 所以算扯平 不然就兩人都罰 : 那後來我覺得這樣很沒意義 : 不想理他 他又連續丟水球罵我 : 這部分是不是要有另外的處罰? : 還有 怎麼申訴? : 這裡不是專門申訴的嗎? 請於三日內依申訴處理規則第十九條(簡明版:貳)提出申訴,逾期本院不予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0.199.111
文章代碼(AID): #13Nx-XGz (Ptt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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