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服罰單判決
※ 引述《changtai (藍より青し)》之銘言:
: ※ 引述《Penny4321 ( )》之銘言:
: : 剛開始是對罵沒錯
: : 但是最後我沒有理對方的時候
: : 他還連續傳了水球罵我
: : 如果兩個人都要處罰
: : 她是不是要罰的比較重?
: 這個我認為很難認定....
: 尤其是在bbs這種純文字介面下....
: 而且重點在於你們都有謾罵這樣的事實
: 沒有說誰多罵幾句或是罵比較長的髒話就罰的比較重這種道理吧....?
: 而且髒話和髒話之間 哪個比較難聽(精神傷害比較重?)也很難認定吧....?
: 所以除非修改站規 改成看到一次髒話就一張罰單
: 否則你要申訴 我覺得實在沒什麼可能會受理啊....XD
可是我覺得 前面我們的確在互罵
所以算扯平 不然就兩人都罰
而且前面那段頂多只算是在酸而已吧?
應該不構成謾罵吧
況且站長是判我騷擾使用者
既然他有回酸 那也不構成騷擾
後來我覺得這樣很沒意義
不想理他 他又連續丟水球罵我
這部分是不是要有另外的處罰?
還有 怎麼申訴?
這裡不是專門申訴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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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rom: 59.113.171.91
※ 編輯: Penny4321 來自: 59.113.171.91 (10/27 01:40)
※ 編輯: Penny4321 來自: 59.113.171.91 (10/27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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