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不服罰單判決

看板PttLaw作者 ( )時間18年前 (2005/10/27 01:3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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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angtai (藍より青し)》之銘言: : ※ 引述《Penny4321 ( )》之銘言: : : 剛開始是對罵沒錯 : : 但是最後我沒有理對方的時候 : : 他還連續傳了水球罵我 : : 如果兩個人都要處罰 : : 她是不是要罰的比較重? : 這個我認為很難認定.... : 尤其是在bbs這種純文字介面下.... : 而且重點在於你們都有謾罵這樣的事實 : 沒有說誰多罵幾句或是罵比較長的髒話就罰的比較重這種道理吧....? : 而且髒話和髒話之間 哪個比較難聽(精神傷害比較重?)也很難認定吧....? : 所以除非修改站規 改成看到一次髒話就一張罰單 : 否則你要申訴 我覺得實在沒什麼可能會受理啊....XD 可是我覺得 前面我們的確在互罵 所以算扯平 不然就兩人都罰 而且前面那段頂多只算是在酸而已吧? 應該不構成謾罵吧 況且站長是判我騷擾使用者 既然他有回酸 那也不構成騷擾 後來我覺得這樣很沒意義 不想理他 他又連續丟水球罵我 這部分是不是要有另外的處罰? 還有 怎麼申訴? 這裡不是專門申訴的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3.171.91 ※ 編輯: Penny4321 來自: 59.113.171.91 (10/27 01:40) ※ 編輯: Penny4321 來自: 59.113.171.91 (10/27 0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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