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請問這算是官方卡片嗎?

看板PttCard作者 (零是零 零點九 還是零)時間12年前 (2011/09/03 12:44), 編輯推噓43(45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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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kikiapple (KiKi蘋果)》之銘言: : 請問這卡片的發行,是由PTT站方發起、支援、以及進行後續維運嗎? 你看到一個看板是在"市民廣場"裡成立 當然這個看板的主旨是站方支持的 : 詳細一點來說: : 卡面著作權人簽署使用權的對象? 卡片發行人? 特約商家簽約時的對象? 對象是"批踢踢實業坊"(ptt.cc) 目前設定的簽約代表人是我 批踢踢實業坊的站長 活動/新聞部長 : 簽約的對象是個人(站長、活動長)或是法人(台大、PTT有法人嗎?) 不是個人 也不是法人 是"批踢踢實業坊" 並以我為這項業務的負責人 : 事關權利、義務、收益歸屬(未來可能的其他利益)、有糾紛時要告誰(囧) 收進來的錢 為"批踢踢實業坊"公費 並受站長群稽核 法律問題...目前的設定 大概是告我吧...囧 : 還牽涉到將來PTT管理人員改朝換代以後,卡片的歸屬問題 與店家的協議書中設定有 若日後批踢踢實業坊(或簽約商家) 的代表人或管理人變更 需通知對方 但變更不影響協議之效果 : 如果卡片成功,牽涉到龐大的利益,權利在個人身上,很難保證順利移轉 : 不好意思,這好像在潑冷水。 : 但我並不希望看見這卡片又淪為另一個利用PTT民氣的私人商業作品... 您問的這些問題 都非常的實務 其實也都是我在開板前思考過的問題 但也都是我思考後決定 現在先不去思考的問題 (阿 這可能有點怪異) 您可能會覺得我這樣回答 好像答案在虛無飄渺中 但仔細說起來 這個站的地位 本來也是如此 "批踢踢實業坊" 在台大校內是以社團名義與校方往來 在校外則是以各業務負責人的 以"不是法人的團體"名義呈現 例如說 ptt.cc 這個dns 就是創站人 Ptt學長個人去註冊的 活動部下面 pttradio.net 則是電台總監 kinple 在地檢署的偵察庭 或是日後可能到法院 則是以法務站長 brainfighter 但只要是冠有"Ptt XX"的名義 我想相關負責人在簽名時 都不是把這項業務當作日後打算據為己有的心態 而這也是所有站長在成為站長之時 內心都已對自己做過的宣誓 或是說默契 過往幾年 確實有許多使用公家資源萌芽 日後卻引為私人利益的情形 X人卡 某婚友社團隊 XX小站 或大學教授以實驗室發展出的專利在外開公司 這之間都有著龐大而複雜的利益被產生與分配 有些公平 有些不公平 我無法對你說"批踢踢實業坊"是否在管理人改朝換代後就不會走上這條路 但我可以確信 目前的所有站長 都沒有這種想法與主張 而我想 我們的過往記錄也能夠支持這個說法 批踢踢實業坊早在多年前就辦過站服製作(比三位一體早) 還有五月天募款演唱會等等 在現實社會發生的活動 其中也衍生龐大的人力 腦力 與金錢的交換 但其中的任何考量 都不曾是私人 或是商業 是為了增進這個站的軟硬體實力 以及讓我們的使用者能歡樂的參與批踢踢 心態上其實是像高中班聯會做校慶紀念品 大學學生會辦舞會 系學會辦營隊 中間雖然有金錢和非金錢的損益產生 但也絕非"私人商業作品" 這可能回答了您 以及一些沒提出來 但心裡也在想這些問題的人 也可能您認為我根本沒有回答到您的問題 或是您又想到更多的問題 但我希望這個討論在PttCard板就此打住 讓看板回到鄉民證的活動討論 批踢踢實業坊 或是說我這個活動部長 到底是個什麼東西的討論 我想都不是這個看板的討論主旨 也不適合由我在這跟您長篇大論 當然這並不表示我要封你的口 或是板上要一言堂 如果真要如此 我也不需要回您這一篇文了 如果您還是認為這是一個亟需探討 也需要讓更多使用者知道的問題 歡迎您到主旨更適切 或是更熱門的看板(如八卦板)來提出或問卦 我很樂意繼續在更多人可參與和了解的公開場域進行對話 但針對本篇 在本板上 不再進行回文 -- 冰時冰過北冰洋... 暖時暖如電暖爐... 這才是有效的為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80.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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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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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眼殘還是推文都沒有內容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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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王的推文 (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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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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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 請您向法務確認以 "批踢踢實業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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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人身份)簽約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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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奇奇蘋果~民訴第40條第3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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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的問題都非常好啊 沒有潑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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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事情本來就該釐清並且告訴身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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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的重鄉民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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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PO提出這樣的疑問是不希望未來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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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麼狀況時 這個站方認可的活動又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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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了PTT的名聲 (說難聽點就是搞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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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大家都是對PTT有愛才想這麼多啦: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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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惡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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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只有人 才有法律行為 所以要注意P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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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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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這個企劃太亂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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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可能簽約對象不是人也不是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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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張卡真的是太兒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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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我本身也是在做優惠卡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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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認為站方要更審慎的思考執行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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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和這張卡簽約的店家其實一點保障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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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術網路還敢營利唷 不怕教育部關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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