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已經過了兩天了,為什麼還沒提告?

看板PresidentLi作者 (曹必)時間13年前 (2011/05/11 22:34),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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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是「追求不到暗戀的女人,就開始攻擊她」,這種男人就有人格上的問題,很不好 李敖認為小S將他比喻成那種男人,是一種貶低人格,所以要告 審美觀被貶低是其次 ※ 引述《chasswow0413 (Chass)》之銘言: : 小S一句玩笑話就要告毀謗..... : 那李敖罵張蘭一臉橫肉的老女人就不用負責嗎? : 如果我是小S的話就告回去~~~ : 到今天已經過了兩天了....為什麼李敖還沒有去告呢? : 李敖如果我沒記錯的話,他以前好像霸佔好友蕭孟能的房子被告上法院坐了六個月的牢吧? : 自己也不是什麼好貨色的人也好意思告人家? : 別人沒來告你就該偷笑了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40.117.178.30 ※ 編輯: EOA199500 來自: 140.117.178.30 (05/11 22:39)

05/17 13:47, , 1F
樓上 李敖自己 好像不是這麼說的= =
05/17 13:47,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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