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內部] 真的覺得隔日清很機車

看板Post作者 (Ζzz...)時間7年前 (2016/11/20 10:02), 7年前編輯推噓4(409)
留言13則, 6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6/6 (看更多)
※ 引述《Mailboy (ptt新手~~)》之銘言: : 改成隔日清也4年的時間了 : 代表我這口鳥氣也憋了4年了 : 現在掛號整理好 : 大概8點半之後就陸續出班 : 12點以後就陸續回來 : 常常就是一邊扒便當一邊整理掛號甚至扒到開始區信排信 : 7點上班 : 所以工時8小時加上所謂的自行調配休息時間半小時 : 下班時間應該是下午3點半 : 光是這八半小時 : 都嘛是一直衝衝衝 : 而很多人其實都會提早到 : 然後也常常做到3點半過後 : 但卻從來沒有看過『照實給加班』 : 這已經不是什麼新鮮問題了 : 今天孩聽到隔日清有個『好處』 : 就是會讓新人比較做的住... : 這是什麼狗屁理由啊 : 隔日清長久這樣聽下來 : 就是在製造郵差並不血汗的假像 : 在長官眼裡 : 回到郵局就是在休息了一樣 : 那我們區信排信整理掛號也都是在休息嗎?? : 算了,我只是在抱怨,也認清這也是不可能改變的了 這個問題我之前就提到很多次了 不過以前似乎都沒什麼人甩我 你沒發現的是,問題並不在於當日清或隔日清 那只是個幌子 將工作粗分兩大部分 A:區信排信的時間 B:扣除區信排信的工作時間 當日清: A+B 隔日清: B+A(隔日的郵件) 請問,對於總工時而言,這有什麼差別嗎? 只是隔日清 早上可以早一點出班而已 當日清會比較晚出班(我曾有下午快2點才排完郵件出班的紀錄) 然而最後下班的時間還是一樣晚 (補充一下:當日清還得等大區分先把信初步區完,所以會等更久一點 不過如果是連大區分都得自己來的小局那就沒什麼差別了) 真正的問題在於區段郵件量過多 官爺為了升官拚命砍區段,問題出一堆想辦法矇混過去 反正等升官了,爛攤子留給後面接手的官解決就好(無解啦) 當日清隔日清就是這麼一個爛招 而工作超時的兩大主因 一是掛號 掛號等候的時間官爺始終不敢告訴各位應該等多久 (敢講出等候時間多久的絕對是郵務菜鳥官爺) 一是平信郵件的整理(含區信排信) 如果各位有估算過自己區段的工作總時間 再去跟官爺用「工作奇蹟衡量表」所算出來的工作時間相比較 會發現郵件整理這部分在官爺的估算裡 幾乎是不需要任何時間的 相當於郵件到了各位手上後,不到一小時就區信排信結束了(包括掛號排信喔) (怕有人誤會,再提醒一下:用工作衡量表來算工時是違反勞基法的 我只是用這個來點出官爺刻意少估的部分) 各位不妨想看看 這兩個部分你們被少算了多少時間呢? 去問問各位選出來的公會代表吧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2.105.221.13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ost/M.1479607360.A.185.html ※ 編輯: HELLDIVER (112.105.221.139), 11/20/2016 11:09:28

11/20 11:37, , 1F
國營的不會倒,罷工罷到董事長下台也是合理的
11/20 11:37, 1F

11/20 11:38, , 2F
先跟勞檢檢舉試試
11/20 11:38, 2F

11/20 11:41, , 3F
郵差罷工然後住戶發現廣告垃圾信變少反而是商人、銀行
11/20 11:41, 3F

11/20 11:41, , 4F
跟公務
11/20 11:41, 4F

11/20 11:42, , 5F
有時效的東西、文件開始炸裂
11/20 11:42, 5F

11/20 12:20, , 6F
工會理事長說罷工影響微乎其微,因為有黑貓。看這理事長
11/20 12:20, 6F

11/20 12:20, , 7F
跟我們的距離多遠,不知道快捷跟帳單誰在送
11/20 12:20, 7F

11/20 13:12, , 8F
支票這種東西就絕不可能交民營送,有這種理事長真悲哀
11/20 13:12, 8F

11/20 13:25, , 9F
如果只投遞廣告郵件 罷工一兩天真的是沒什麼差別
11/20 13:25, 9F

11/20 13:25, , 10F
支票這種東西 用黑貓寄 只要民眾敢 那也沒什麼問題
11/20 13:25, 10F

11/20 13:26, , 11F
不過行政文書這東西 最好民營有投遞
11/20 13:26, 11F

11/20 13:27, , 12F
而行政文書又會直接影響到訴訟程序的時間
11/20 13:27, 12F

11/20 17:42, , 13F
代表就是一群……
11/20 17:42, 13F
※ 編輯: HELLDIVER (112.105.221.139), 11/20/2016 18:46:47
文章代碼(AID): #1OCGH065 (Post)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OCGH065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