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兩岸板文章處理標準

看板PoliticLaw作者 (煩惱皆菩提)時間16年前 (2008/08/09 12:2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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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chenglap (無想流流星拳)》之銘言: : ※ 引述《CAMAEL77 (煩惱皆菩提)》之銘言: : : 我不認為這不會損及香港人民的感情. : : #18a00tVF : : 其實仇恨起來﹐除了戰爭﹐大陸人還有很多事情可以做。 : : 海外的大陸人遇到junior的台灣人可以拼命的踩和欺負。 : : ^^^^^^^^^^^^^^^^^^^^^^^^^^^^^^^^^^^^^^^^^^^^^^^^ : : 台獨分子﹐該死。 : : ^^^^^^^^^^^^^^ : 這樣說吧, 我當然認同, 這種言論針對任何一個地方的人, 那地 : 方的人都必然會反感. 不用改為香港人, 作為香港人我們自然早 : 已感同身受. 所以您認不認同應該對群體攻擊做出相對應的規範? 容我提醒您,版主的版規並沒有包含群體攻擊的罰則? 我再提一個版主漠視特定群體攻擊的範例 #18bvtqkS 推 shouri:沒辦法 有水準就不叫民主進步黨了 這不是台 123.192.66.104 08/05 08:28 → shouri:灣人的問題 只是該黨教育其支持者 唯有降低 123.192.66.104 08/05 08:29 → shouri:自己的水準 才是民主的表現 或許這是對蔣政 123.192.66.104 08/05 08:29 → shouri:權的反彈 請大陸同胞諒解 123.192.66.104 08/05 08:30 我不認為我將民主進步黨改為香港任一黨派,台灣人改為香港人. 香港相關人士會不會感到被羞辱的感覺?這個問題可否被規範? : 我並非認同現在的情況就理想, 我說的是, 我不贊同以針對版主 : 作為解決問題的方向. 單純的批判或者質詢, 是忽視了這版根本 : 就未存在一個通用法則的問題. 我不認同您的說法,就如我已經舉例. 有些問題如群體攻擊 人身攻擊 改名 惡意咒罵 我覺得是可以以通用法則加以規範的. 因為這是一種對人不對事的錯誤且不尊重對方的討論方式. 另外,我之所以會針對版主. 版主本身如果能善盡職守.我何必提出異議?然而事實不然,標準浮動讓人無所適從. 我再舉一個例子 #18bIeo_n (CrossStrait) [ptt.cc] 福州是個好地方....^_^ 請問這篇文章跟兩岸政治的關聯性在哪? 關於私人性文章的問題我早就在此申訴過 #15XIbPLU (PoliticLaw) [ptt.cc] Re: [申訴]申訴CrossStrait 當時版主也以砍文處理,請問為何這次不處理? 也別跟我說版主沒看到,我會告訴你一再的漏看這是版主失職. : 除非說, 我們有另一個更好的版主, 正打算要將現在的版主取而 : 代之, 那當然可以批判版主, 然後取代. 有沒有更好版主的問題並不確定,但是您不能確定下一個版主可能做的更好 然而我會認為目前的版主失職.屢次的版務處理標準不一,讓人詬病. 如果做不好何必貪戀純屬義務性的工作?為何不能換人? : 或者我們有更好的版規, 而這個版規是能夠精確執行的 (即是說 : , 沒有像「攻擊性字眼」這些必須由版主自由心證的詞語) , 而 : 版主只要執行好版規就不必再負上更多的責任的法治模式. 群體攻擊 人身攻擊 改名 惡意咒罵 這些是可以合理約束兩岸版版友且我認為能夠精確執行的. 我可沒提到攻擊性字眼的字樣? : 但目前是沒有, 先不論我香港人, 臺灣人是否自己有了共識? 如 : 果不該這樣管治兩岸版, 應該怎樣管治, 以及誰去管治? 給予版 : 主多少的權力? 這些問題才是重要的, 我們說要客觀, 不妨重新 : 開始. 重新介定應給的權力, 但一旦定了線, 當版主用這權力而 : 傷害自己時, 就不應說是濫權, 當版主處理不到權力沒有劃定的 : 範圍時, 也不能說是版主有問題. 這個問題您不如去問政治群組組務看板相關的主事者. 目前的主事者可以認同特定政黨版面的主場優勢, 他本身的看法才是重點.其他人士的發文權力跟看法呢? 您有這方面的疑問不如直接去問主事者? : 任何東西只要不是完美就一定是有問題的, 這世界上不存在完美 : 的法律, 自然一定有問題. 問題是我們打算接受些甚麼? 我們拿 : 一件事出來批判, 不是單純為了批判而是要改善事情. 現在的問 : 題在於這批判, 如果我們說, 版主應該做到更多, 否則版主就別 : 做了, 那版主真的說「不做了」的話, 那結果會如何? 我相信這 : 並不是大家想要的結果. 相關的問題我早已質詢申訴過, 部分有爭議的文章我也睜一隻閉一隻眼的不想為難版主. 但是我不認為版主沒有再改善的空間. 如果版主真的不願意改變不願意負起更多的責任.不做版主? 這不是您想要的結果,但這說不定是我想要的結果? 又沒人強制他當兩岸版的版主?! : 如果我們要談的是法律, 而不是正義, 那麼我們得要理解法律是 : 必須要有明確的條文, 判決者, 執行者才能實行. : 但現在這討論似乎三者都是問號, 我們沒引據條文, 沒有說應該 : 有誰判斷, 也沒有給予誰執行的權力. 明確的條文在哪?還是您指的是兩岸版那完全模糊到不行的條文? 版主可做的事情,請不要讓我一再的重複. 明確的版規跟確定的準則會很難嘛?他做不到可不表示別人做不到. : 若說版主自由心證的範圍太大, 那應該明定至哪個範圍? 我們說 : 這是不合理的話, 那怎樣才是合理? 請去問主事者.這個問題問我的答案是無實際意義的. : 就算版主真的是版皇, 問題是何謂版主? 何謂版皇? 兩者都定義 : 含糊甚至沒有定義, 版皇是虛設的, 只是用來諷刺用的詞語. 而 : 不具有任何意義, 自然也不成為對版治的合理意見. 我用版皇的名子只是強調版主忘記他可能忘記版主本身被賦予的職責. 版主本身不是如皇帝一般不可更換.也不是如皇帝一般三言九鼎. 更不是利用版規不合理且規範使用者的發文權利. 現在某個版面版主感覺就真的跟太上皇沒兩樣了 唉........ : 如果說人治的標準不能取信於大眾, 那, 用哪個標準能比現在更 : 能取信於大眾? 是否用上法治, 大家被判罪時就會心服口服? 大 : 家是否不會對版規定義以外的攻擊感到不滿? 人治且浮動的標準帶來的只是文章充斥著鑽漏洞跟版主的托詞藉口. 能不能取信於大眾,則要看標準跟執法者的處理應對方式. 版規定義以外的攻擊,是不是可以處理?這要端看版主得智慧. : 如果這裡需要的是法治, 那大家需要的就是先要信服法治. 信服 : 法治就是理解到法治經常是不正義, 不公平, 也可以是對自己不 : 利的, 我們不能選擇對自己有利時才信, 法治才得以推行. 我們 : 質疑版主選擇性的執法, 我們不能不明白, 這有部份是因為大家 : 對版規也是選擇性的信服. 我質疑的重點在於版規不夠詳盡,版主的標準太過浮動. 這跟您這段的要點提的有些出入,不予回應. : 比起自己有多不服, 重點在於怎樣才服? 這是必須說出來的. 群體攻擊 人身攻擊 改名 惡意咒罵 這些是可以合理約束兩岸版版友且我認為能夠精確執行的. 請版主切勿放任這種行為. : 如果拿一個標準出來, 大家不是為了遵守也不是為了改革, 而單 : 純只是為了質詢的話, 這, 只會令版規本身已成為另一罵戰的源 : 頭吧. 我們要談之前應該要談的是我們要用甚麼準則和哲學去處 : 理版務, 我們不應該空泛的拿「公平」, 「好」之類的說詞去研 : 究這問題的. 我所言皆有範例且有務實的回應. 請理解我並不是單單只是為了質詢而質疑版主. : 我不認為版主是用來爭風吃醋用的工具, 不是用來給任何一方協 : 助去酸另一方的, 要不我們說我們要放棄所有秩序, 但如果需要 : 有秩序, 就一定需要法庭. 所以我不贊同說討論區不是法庭, 相 : 反我們討論區的版務就是法庭. 我不反對. -- : 如果有人天天跑到你家客廳炫耀他多有權勢拳頭有多大要你把身家財產 : 甚至家裏妹斗都奉獻給他... : 這類人要不把他當成黑的話,那我們可以見證一個聖人的誕生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3.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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