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扁版主場優勢 - 造謠處理原則

看板PoliticLaw作者 (bali)時間18年前 (2006/04/12 04:41),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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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Iamaidiot (神經病)》之銘言: : ※ 引述《zbali (bali)》之銘言: : : 這不該犯的,一次也就夠啦。 : : 閣下的一次可真多阿 : : 小組長糾正又如何呢 ? : : 並沒有賠償我的損失, : : 我繳了罰款 3000 多 P幣 : : 因為申訴這個不白之冤,又多記了幾個劣文 : ^^^^^^^^^^^^^^^^^^^^^^^^^^^^^^^^^^^^^^^^^^^^^^^^^^^^^^^^^^ 一個劣文是本組務 zoea 給的,一個是 hate 版給的 都是為了申訴這個案子所造成的。 這個冤獄一直到現在都尚未獲得澄清。 這是 ittt 首次證實組務確實有在處理, 之前的 zoea 根本否認這一點,不願對此案加以受理。 組務處理的方式都是桌面下的嗎 ? : : 這些都沒有國家賠償。 : : 閣下不會說,閣下刪文湮滅證據也是一次而已吧 。 : 近來扁板何時送出劣文給使用者???有按照劣文條款嗎??? : 如果您認為這是冤枉的,如果您認為他沒依照政治群組劣文條款走,麻煩檢舉 : 我會在查證屬實後要求板主撤銷劣文 : 至於第一篇文章提到的造謠罰則,既然扁板已給予提供證據的時間,組務不干預扁板判決 麻煩查清楚,這根本與造謠無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0.85.14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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