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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串[問題] 有雙重國籍的人,依我們國家的稅法會要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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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所得很難追查,此點全國皆然,反洗錢制度大部份都是為了查稅而設. 而且有一個問題,就是所得稅有不重覆課稅的原則. 所以如果他在國外繳了所得稅通常就不會再針對該部分進行課稅. 不過稅賦的部份很多,除所得稅外很多稅並非雙重國籍就可以免繳. 另外你提到的健保、國民年金跟消費券,其實跟稅負的關係比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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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的稅法規定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就要課稅,外國人 本國人 雙重國籍不是重點. 重點是所得的來源;拿外國護照的要看有沒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及在中華民國境內居. 住的天數,不同的居住天數有不同的課稅方法。. 我們的國民不論有沒有雙重國籍,不論長期住國內或國外只要在國境內有所得有到達. 課稅的標準都要報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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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一陣子. 馬政府好像有意跟加拿大簽訂租稅協定. 遭到僑社嚴重的反對. 為甚麼呢. 加拿大是全球課稅 以人為主體 股票收入也都包括在內. 稅率高的吐血. 台灣原則上是屬地主義 在加上之前推出的 海外所得幾百萬以上才要額外再繳稅的附加條款. 稅率也沒外國高. 這個協定簽下去對台灣一點好處都沒有. 這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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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租稅協定有避免雙重課稅、防杜逃漏稅及增進國家實質關係的功能。. 加拿大僑社嚴重的反對是為了自己本身不是為了國家. 移民加拿大以個人所得稅來講 在沒有租稅協定簽定前. 在台灣的所得因為沒有租稅協定所以加拿大政府一定查不到. 他們就不會遵守加拿大的稅法把台灣的所得報給加拿大政府知道. 也不會把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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