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想] 我對教育政策的立場
我想,我有比要為我的政策立場作一辯護,
基本上,我對教育政策的立場,有以下三個部分:
第一,注重基本教育與機會平等:包含一般學科、體育與通識,
第二,培養公民素質、兩性平等:包含培養民主法治與尊重多元的觀念,
第三,適才分流的職業與閱讀能力訓練
這三個部分,也是「三個層次」,當然也是我所重視三個等級
「人本」這兩個字,絕對無法「只有一種定義」,
當我們譴責德國:
一方面說人性尊嚴如何重要,另一方面又從小就進行精英教育,
使得兒童從小就喪失了「平等競爭」的機會,根本是一大「諷刺」,
也因此德國的「華德福教育」或其他標榜人本教育的實驗教育,才會應運而生
然而,德國兒童至少在十歲前的童年是完整的,而非被補習充斥著,
台灣的學生卻從小被逼著去上補習班或直接進入雙語幼稚園學習,
在分流之後,只有「少數」幾個人是一開始就能確定「準大學生」的,
大部分的人,還是可以透過各階段的考試來進入大學的,當然也有淘汰的
況且,德國高等教育是互相流通的,各學校學生是可以互相選課的,
也可以依照自己所選修的學分數去符合資格的大學進行學分認證來畢業,
相對而言,台灣學生一但考上某大學就幾乎必須要靠「轉學考」才有這機會
退一步想,一個人如果根本就沒有辦法或沒有意願去上大學或文理高中,
為何要強迫每一個人都要上文理高中呢?
就某方面而言,這反而可以讓他們提早輕鬆而進行職業訓練,也可以提早就業,
反而減輕了他們的壓力,當然這觀點正被人駁成「剝奪機會」吧!
但我所認為的機會是,是無論何時都可以透過考試或其他方式來進入相同的教育,
而相同教育之間的資源是互相流通的,不同系統的教育又可以互相交流,
每一個人可以用比較低的成本隨時回到學校進修,而毋庸受到階段的影響,
而不是說把整個「競爭」往後移到成年之後,這樣反而會造成「適應不良」
甚至,我認為國小階段不應該全天候的課程,而且更不應該讓他們去補習課程之類的,
才藝什麼的,讓學校能夠提供就盡量提供,而這些不應該成為「壓力」,
外國學童從小常常有機會接觸吉他、樂團、繪畫等,但是台灣似乎少了很多這種機會,
這不是什麼「活在象牙塔」的言論,而是從小我們到底有沒有「自我實現」的機會,
換言之,在學校訓練一般學科與通識教育,課後應該要空下時間讓學生自我實現
補充:通識教育是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與人文藝術的觀念與實習,以及職業認識等,
還有一些生活常識的教育,以及訓練他們基本的閱讀、搜尋資料與整理的能裡等
另外,還有一些民主法治素養與兩性平等的訓練也是要從小與持續培養的,
所以這也是要從小學到中學都要不斷的「灌輸」的,包含班會與輔導教育等,
但又不能以「教條式」教育模式,這點到是一個麻煩的部分
「適才分流」是我從德國與法國的高等教育中所體認的,
要依照每個人的能力與性向去發展自己的的能力,
又不能讓他們喪失研究能力與進修機會,這方面是一個很麻煩的事,
所以我在我上一篇發表的文章中,就大致畫出了這些大致上的輪廓
律師、會計師、醫師、建築師與一些高等專業技術士,以及高等文官,
我認為是要「先考試、後進修」的,
這也是因為這些職業「屬人性很重」或「有重大影響的公權力」的,
其人才的篩選不只是考試,還需要高度專業與長期的訓練,以及能夠自我修正與研究.
當然我在上一篇也規劃出了大概的輪廓
最後,我認為「人道主義」不能脫離「競爭」,否則就是造成資源浪費,
當然「功利主義」不能忽略「個人的差異」,因為高度分工才能創造最大功利,
這兩方面的拿捏,我想是最難的,至於我的想法就在最近這兩篇中
希望能夠讓大家了解我的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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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皆知美之為美,斯惡矣,
皆知善之為善,斯不善矣,
故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刑,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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