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策] 政院版拍板/10項房屋買賣 免徵奢侈稅

看板Policy作者 (溫一壺月光作酒)時間13年前 (2011/03/11 14:09), 編輯推噓3(3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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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 : 建商推案是否要排除我覺得是值得討論的 : 政院可能是把目標放在後續的炒房客身上 : 假設炒房客都被奢侈稅嚇住,不肯高價承接,那建商的價格就拉不上來 : 這樣可以避免自住者被波及到。 : 然而,奢侈稅一定不可能真的把所有投資客趕走,再加上建商本身就會炒房價 : 又,奢侈稅本身還有金額門檻,如果真的有錢買豪宅,就算是自用 : 以「特別貨物稅」的非負面精神,請他多繳點稅給國庫做公益又有何不妥? : so 我覺得建商推案本身是不需要排除的;再進一步,法拍銀拍排除的必要也可以深究 錯了 最主要是洞在哪裡的問題 為什麼不管是之前查稅, 或是現在的所謂奢侈稅 都把目標放在一兩年內轉移的房地產 一方面固然是因為房產轉移越頻繁, 房地產價格變動就會越劇烈 另一方面是因為在財務和稅務負擔上, 一兩年內轉移跟三年以上 成本差非常多, 所以投資客們都會盡量在一兩年內脫手 財務上, 寬限期內的房貸負擔, 只有寬限期外的1/5甚至更少 而稅務上, 稅率最高的土地增值稅是依1-3年才調整一次的土地現值課徵 只要不跨越土地現值公告周期, 土地現值無變動, 就不需繳土增稅 奢侈稅在設計上最主要就是要補短期交易不需課土增稅這個洞 而建商首賣本來就不存在這樣的漏洞 一來, 建商開發時程幾乎都是超過兩年以上 二來, 建商買賣房產需開發票, 本來就有營業稅跟營所稅負擔 奢侈稅不納入建商首賣基本上是合理的 而且事實上, 只要投資客縮手, 建商推案就不容易炒房價 -- 願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24.63.2 ※ 編輯: IBIZA 來自: 59.124.63.2 (03/11 1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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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商是供給,投資客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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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2 02:20, , 2F
基本上建商是蓋房子, 要建商持有兩年才能賣才是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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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有兩個問題啦 建商持有的是地或舊房,蓋好的是新房,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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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多久 要從何時開始計算? 可能是因為這個點不好決定索性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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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了,如前述,從投資客端下手就好; 另一方面,如果課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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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方式決定了,那必需要讓一部份(自用者)不會被課到,才會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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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商成本(因為消費者會比價),如果建商一定都會被課到,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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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100%轉嫁到售價上而失去了本意。 不然的話,這波奢侈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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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以打擊短期資本利得者為目標,但其遠因仍是為了掐住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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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抑房價,讓建商吃虧點其實也沒什麼關係吧? 現在量已經這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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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了,不爽別蓋別哄個一年半載 也未嚐不是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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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增稅是用土地算的...漏洞也是因土增稅而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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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補漏洞的觀點看, 不存在建商持有是地或舊房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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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DURo5Hl (Poli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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