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更準確看 消費券 政策弊病(一) 不該開放攤販
※ 引述《oodh (oodh)》之銘言:
: (ps. 消費「卷」? 「券」? 我不確定該用哪個字)
: 以下討論之前提:
: 政府宣稱發佈消費券之目的為「刺激消費」
: 因此,刺激消費外之 社會救助 效應不在討論範圍
: 政府鼓勵大家花錢,為此,發錢讓大家花
: 又為了怕大家不花拿去存而改發消費券,這件事本身對刺激消費、提高gdp而言是個利多
: 但,這就是「利」的最大值了
所以最大值就是消費券3600元嗎?
有沒有人為了這政府發的3600消費券...
多花一些錢去買額外的東西?(也是政府發消費券的最大目的)
我想應該會有...
但是在現在經濟情況之下...
這種人應該是極少數吧...
在經濟前景不明的情況之下...
一堆財經專家都喊著現金為王的現在...
絕大部分的人應該都會把原本用現金付的日常生活開支改用消費券來付...
更別說現在的政府對於消費券的使用幾乎沒啥限制了...
我的認為能夠有原本消費券價值消費就已經是超乎理想的狀況了...
: -- 如果一切如預期,那真實太好了...
: 接下來現實的一切都是「害」
: 打從在電視上看到劉兆玄說他要把消費券捐出去的那一刻起
: 我就為這個政策暗叫不妙了...
: 而後政院一步步修正政策,傾向開放我也是略感不妥啦...
: 消費券 而不等同於 現金 有額外的刺激消費的作用就是因為有限制
: 換言之,限制越多,消費券政策的效益就離它的預估值(同時也是最大值)越近
: 為了社福訴求、為了方便、為了加快發行(讓立委點頭) 而放寬限制的作法
我覺得捐給公益團體...
那不如直接由政府補助更好...
很多社福團體正在做的事...
其實本來都應該是要政府編預算來做的...
只不過一開始社會救助不受重視...
民間只好自己來做...
現在有人撐著.政府更不會想花額外的錢去做...
如果按照你所講的...
消費券不會因為轉手的次數而增加它的效果...
那麼我覺得就算捐給公益團體不會有太大的差別啦...
因為這三千六最後還是會消費掉呀...
而捐贈的一方多了退稅的金額可以拿來消費(雖然很大的機會是被存起來)
: 全都會壓低它的效益 -- 而最後就是... 不如發現金? 我覺得是「不如不發」
這一句話我最贊同了...
我覺得不管是現金還是消費券通通不該發...
不過既然確定要發了....
當然還是會去領就是啦(沒有人會跟錢過不去)
既然發消費券跟發現金效果相差不大(我自己的感覺)
為啥還要多花這些成本來增加明年的GDP呢?
先來算算最基本的成本....
雖然我不認為會多到民進黨的預估...
但是也不會太少吧...
畢竟光印製成本就兩億了...
發送的成本還要多少?
光是要人加班.在假日發放就要多花多少錢?
這筆錢數目也非常龐大吧...
發放的當天需要動用多少人次的警力來維安呢?
陳雲林來台動員一萬兩千人次的警力花了幾億元...
全台多少個投開票所?
一個開票所又要幾個警察戒護?(波麗士大人:又要停休了.唉)
現在打算設一萬四千個服務站...
這樣最少要動員多少人次呢?
再來後續沒發出去由郵局發放的人事成本...
最後回收時查核.回收兌換的成本...
我可不敢相信連一張偽造的消費券都不會有...
就算真的沒人偽造...
檢驗消費券的真假應該要用人工吧...
驗鈔機可以用嗎?
我想應該派不上用場吧...
光想到這些開支...
應該有人會很頭痛吧...
這又要由哪一個政府單位來買單?
政府有想過嗎?
: 舉例來說,給大家思考一下
: 為什麼原來要限制「在內政部有營利登記的店家」(本來還規定要有開發票的)
: 難道是官員吃撐了找麻煩?
因為這才能算進GDP裡面呀...
現在有人先消費後收券政府都要處罰了...
在我的感覺...
就是因為這個促銷的舉動...
使的消費券的金額沒法算進明年的GDP...
政府才會不爽吧...
什麼消費券不能換現金.這只是藉口吧...
難道民眾沒消費嗎?
: 在ptt 政治板上,有一篇文章寫到如果菜農收到了消費卷,因為他在供應鍊中是弱勢
: 人家要給他只好收、人家不收他又給不出去,最後收了一手消費卷...
: 其實該文章的作者可能誤會了、他一直沒有寫出最後一步:
: 消費券只是一時替代的貨幣,最後政府應該會由公家機構回收
: 「理論上」
: 像土銀、合庫、郵局 代替國稅局發過統一發票獎金一樣,
: 最後消費券也會被回收、由行庫代付現鈔、再向央行換錢。(甚至可能給 7-11代辦哦)
: 所以上述故事中的菜農理論上是不必擔心滿手消費券的問題
: 但實際上,不太可能給超商代收;至少是要能查核營利事業登記的單位
: (如果商家報登記證號、可以從網路上查證的話,也許可以從銀行回收)
: 為什麼要限定是營利事業呢
: 這是消費券要落實其核心目的 的重要關鍵 -- 「確定你花掉了」
: 簡單舉個例,
: 如果小弟今天領到了消費券都不花,等上半年後 拿到回收機構說「我是攤販」
: 那我不就直接換現了嗎?
: 那給我的這3600 不就失去了「刺激消費、提振經濟」的效益嗎?
: 那消費券政策整體實際的效益不就得下修了嗎?
那你"營利事業的負責人"他會把家人的消費券拿去花嗎?
這才是最大的漏洞不是吧?
搞不好連他員工.親戚.朋友的消費券也都一起處理了...
好一點的還會拿消費券去付貨款...
如果他直接把錢拿去換現金.政府有能力查出來嗎?
全國營利事業登記證上的負責人有多少?
如果大家都很有良心只兌換家人的消費券...
光這樣就少了多少效果呢?
: 政院不是沒有想到這點;如果你和我一樣一開始就不支持放寬規定的話
: 就能發現政院、總統 的說法是「這些攤販、菜商也會消費、會拿給上游」
: 換言之,政府其實最後還是不會接受沒有營利事業登記的商家上繳消費券要兌現
: 因為這樣一來可能就會提供民眾直接變現的機會、也失去了預估的經濟效益
: 政院後來改口說「攤販可以收」
: 是設定在「最後攤販會在買物料的時候把它交給上游、有營利事業登記 的商家或企業」
我覺得政府的想法是多用一次會多一次的效果...
雖然對GDP沒幫助...
但是對經濟活絡多少會有一點幫助...
讓一些沒繳稅的地下商家可以多撐一段時間...
: 再回過頭來看 政治板那篇文章,雖然我覺得它沒有想到回收一事
: 但這麼推論下來,他所謂「菜農滿手消費卷」的問題不是不存在的
我也覺得滿手消費券這個問題不會發生...
一天蔬菜交易量就多少了?
更別說又不是所有的人都拿消費券來買菜...
民生用品有那麼多....
還有一堆有營利事業登記執造的商家在搶消費券...
大家會不會把這八百多億看的看過偉大了?
: 因為菜農可能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而當他想要兌現又遇到上游抽成剝削怎麼辦呢?
: 1. 生意是作長久的啦,我覺得這樣的事不是這麼容易發生、媒體和口耳也會傳
: 2. 就算發生了,其實很好解決:
: 政府只要讓所有有「靠行」的產業 ex:農會、漁會、市場管理處
: 負責察核「對,它是農夫、攤販」然後讓他們代收 就可以作緩衝機制
: 雖然這樣作同樣會產生該「行」的管理人循私變現、核定放水 而降低效益的問題
: 但這樣的害處就又更小比例了、而且也解決了攤商的困擾
: 然而,雖然「害處」的比例可以被控制,
: 卻由此可見一但有所開放便必然帶來效益減損
至於沒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攤商...
他應該也都是跟盤商批貨的吧...
盤商就應該都有營利事業登記證的吧(還是我的認知錯誤?)
就把消費券拿來付貨款就好了呀...
對照政府給消費券的流通時間...
應該很足夠了啦...
--
人類從歷史上學習到的唯一教訓...
就是無法從歷史學習到任何的教訓...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4.13.213
※ apollo99:轉錄至看板 KMT 11/22 16:49
※ apollo99:轉錄至看板 politics 11/22 17:52
※ 編輯: apollo99 來自: 59.114.13.213 (11/22 18:23)
推
11/22 23:01, , 1F
11/22 23:01, 1F
推
11/23 13:37, , 2F
11/23 13:37, 2F
→
11/23 13:38, , 3F
11/23 13:38, 3F
→
11/23 13:39, , 4F
11/23 13:39, 4F
→
11/23 13:41, , 5F
11/23 13:41, 5F
→
11/23 13:41, , 6F
11/23 13:41, 6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