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政策] 三聚氰胺的政策看法

看板Policy作者 (何逸凡)時間15年前 (2008/10/01 19:42),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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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overzero8888 (GOGO)》之銘言: : 目前的政策本來就有許多的 "零",如零廢棄,零污染, : 這些都是政策不是政見,在科學上也不可能有0ppm出現 我對這件事的看法同於這兩句話. 不過這基本上已經偏離政策面,而是純粹的政治問題了. 換個方面來想,檢驗這種事情,誤差是可能的, 樣品製備/實驗上的不理想也是存在的, 因此長久以往都必定普遍都會存在,送往不同單位後, 檢驗的結果(定量/定性),並不見得能保證完全一致. (比如說廠商如果檢驗被打槍,怎麼可能都這麼安份認命, 一定會想盡辦法申訴複驗出個合格的結果,不到最後關頭絕不死心) 要嘛,就是保障民眾安全從嚴認定, 要嘛,就是考量廠商權益從寬採信, 或者,認為實驗結果存疑送第三方單位複驗. 這樣的"檢驗結果不一致", 並不是第一天會發生,自然以往也會有決策記錄可參考. 然而我們卻看到了一個奇妙的結果, 不是廠商想辦法讓他們合格,或是千方百計申告背景值認為過苛. 而是政府自己越俎代庖地大赦天下, 偉哉! 倒是這次事件提醒了一個很重要的事, 就是, '什麼樣的添加物商人都加得下去' 但是在檢驗政策上,如果"預先想像不出有什麼添加物" 那麼,有可能政府或檢驗單位在一般的檢驗流程中,就會發生並沒有驗出, 而必須等商品流入市面產生災情才能補救的狀況. 然而並不是所有的污染對人體的影響都是立即的, 即使消費者因此累積病痛也可能需數月或經年, 在舉證其因果關係上殊為困難. 更何況如果是原物料的選用,廠商可能以數月為一批作替換, 也並不見得能有效追蹤. 或許這表示我們以後對於某些"素行不良"地區進口的食品/添加物, 預先都要採用食品衛生管理法,第11條第9款 "從未於國內供作飲食且未經證明為無害人體健康者。" 加以詳細分析其成份以至能確信其無害於人體才能放行. 畢竟就算對方說是 "巧克力", 天知道這"巧克力x"裡面有什麼.....Orz........Orz.......Orz.......... 天知道某板所說的 '為了增添杏仁風味而加入氰化物' 的事, 會不會真的哪一天從狂想變成現實...........Orz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64.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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