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轉載] 刪廣電基金不利影視文化 @林靖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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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oodh (oodh) 看板: media-chaos
標題: Re: [轉載] 刪廣電基金不利影視文化 @林靖堂
時間: Mon Jun 23 19:08:17 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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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203.73.234.98
: → kaky :關於廣電基金"直接"給公廣似有不妥 61.219.18.192 06/23 11:1
: → kaky :廣電基金來源是業者上繳,公廣集團在 61.219.18.192 06/23 11:1
: → kaky :市場上與其他業者處於競爭關係,沒道 61.219.18.192 06/23 11:1
: → kaky :理繳錢去"直接補助"競爭對手 61.219.18.192 06/23 11:1
: → kaky :應採取如獎勵製作等有實質提升產業 61.219.18.192 06/23 11:1
: → kaky :水準的回饋方式才比較妥當 61.219.18.192 06/23 11:1
我把k大的推文移上來,
因為可以從k大推文第一行提及的爭議點
看出u大 (u大就是原文作者林先生嗎?)對公廣集團的看法
與 在討論公廣資金和發展時 u大觀點上的死角
k大之所以提及公廣和其他媒體是競爭關係,
是因為u大(在我看來)將公廣集團視為
「將公眾頻道、波段提供給商業媒體業者後,所做的公益回饋」
甚至可以說「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 把媒體商業娛樂化的是業者,
公廣的資金本來就合理地該由他們出
有點向... 菸捐、空污費入油價、對紅燈區抽社會教育捐一樣
這也是公視一開始成立的本意 -- 淨土思想
但是整個公廣集團現在還是淨土嗎?
我並沒有深入研究,不敢斷言它對還是錯,但過去這幾年對於整合公廣集團的政策
我不持正面態度
對當時的執政當局而言 一個整合過的系統、在人事整合的過程中
會更容易進行對經營者的掌握
對公視而言,他們一直嫌錢少,整合了說不定公視的領道階層會順理成章坐到公廣的top
那或許會有更多資源可以使用
對媒體相關團體而言,「公視變大了」好像更公益了
對其他公有媒體而言,一則他們聽命行事,二則他們和上層關係比公視更好
不見得會屈居人下
於是一個沒啥阻力的政策推行了,公視的公益性也同時被沖淡了
在長年黨政軍退出媒體的訴求下 "政"雖然還以某種形式存在、"黨"也還有一些股權
但軍卻離開了
華視不再像以前具有公共(軍事)目標,而早成了 商業化-政治干預 的國營事企業
公廣集團成立後,就算公視仍以節目品質自居,卻無法把這個目標與光環移到集團頭上
這樣的公廣集團、其下的公視,就像透納底下的卡通頻道 或 唱片業裡的角頭音樂
只是一個「差異化產品」
這也是為什麼 k大 認為公廣集團是其他業者的競爭者 的原因
不能因為角頭音樂挖崛很多地下樂團或非主流音樂人 就要愛迴捐錢給他們吧
也同理,沒道理還特別立法去幫他們找財源才是
就現況而言,主張刪除的理由有其道理
1. 所謂歷史任務部份:
http://nccwatch.org.tw/news/20080618/22190
新聞局副局長易榮宗說,無線廣播電視事業在廣告市場遭強食情況下,盈餘提撥從
1995年最高峰(約新台幣兩億五千萬餘元)後,每況愈下,2006年提撥數為兩千萬
餘元(含補繳數),景況不復當年。
他說,廣電基金自公視成立以來,歷史任務已部分達成,目前主要工作包括人才
培訓、保存廣電資料及提供資訊服務、改善收視不良及推廣廣電教育,但這些業務
有同性質基金(如有線廣電基金)推展,若廣電基金繼續存在,將面臨轉型或角色
調整問題
2. 人事與政治介入
雖然u大說可以減少基金會董事席次的政府干預,但這就像所謂「回歸專業」一樣
有爭議的現任人員其本身被某些人認為就是政治干預的一環;不換,就是維持政
治干預的混亂、換,那些人又不覺得自己「不夠專業」。可以從早在修法撤除前就
引發的人事謠言,和當事人「慷慨就義」的發言看出這個困局的鱗角
就像這個修法被u大說成是「為了政治意識形態」一樣;
這個機構存留,日後所有人事異動都將動輒得咎;
但,不異動、這個現況本身就可能已經是政治意識介入的結果了
3. 關於 起因於政治相關理由
我舉「黨政軍退出三台」作例子,u大想必不陌生,當初提出這個訴求,
難道不是「政治意識形態為由」嗎? 反對國民黨介入媒體啊("三台")
u大也認為,只要是起因於政治理由,就是政治力介入嗎?
黨政軍進入三台的(當時的)現狀本身就是政治干預的結果;就像許多人認為現在
的廣電基金會被政治立場凌駕專業、卻還掌握公資源、掛著促進廣電的頭銜
並非只要其起因有關政治,就是政治干預專業
4. 關於 基金會被廢除
組織的廢除並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高檢署特偵組成立後,查黑中心就走入歷史
從古到今 新機關取代舊機關、過渡機關退場、黑機關補足現有機關不足 然後扶正
是常見的,不是 只要立意良善的機關就不能廢除
就u大後面提的兩項建議(劃規ncc 或 文化部)來說,
u大是提議把廣電基金會轉移到其他機構下;
重要的是「作台灣影視與文化產業發展良善用意」有被其他機關落實
就算認定現任廣電基金會無政治立場,但其處境尷尬已是實情;
如果一樣能優化台灣傳媒,
直接把職權轉到這些機構並無不妥,為什麼要留著這個讓人尷尬的組織呢?
5. 現有23名人員
如果是「對媒體觀察人 基於同道的關懷」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4387499.shtml
藍營立委引用新聞局書面資料,指稱若要裁撤廣電基金,新聞局對於現任23位工作
人員資遣無需支援經費,且業務移撥應由其他功能性類似團體接續推動,易榮宗也
點頭稱是。
大可追踨、希望落實這個承諾;或是加速催生文化部
6. 基金財源的存廢
除了「基金會」這個組織外,同時修法也廢除了基金財源
如同上面所說的,公廣集團的公益性出現混淆
是不是還能肩負 「台灣影視與文化產業發展良善用意」的招牌?
而原本法規該財源徵集的目的之一就是提供公視使用 -- 也就是被公廣使用
就像上述「組織新陳代謝」一樣,一個步入目的混洧的基金財源
自然是比不過一個新的、為新目的量身定作的財源 -- 比如文化部
結論:
a. 公視與公廣的公益性需要檢討;如果要維持u大對公視的觀感,
那除非華視公益化(但這太難 除了人事專長、財務 還有人們是否有這需求;
兩台節目同質性高 做出來打擂台分收視率不符成本原則)
要不就讓公視退出、或 解散公廣集團 將現有共用資源劃規公視並擴編公視
b. 如果要同時維持公廣的「公有性」和「商業性」;
我之前曾提及成立電視版的中央日報,讓各電視台甘願拿錢出來共組採訪平台
對他們而言 將企業資源、人力 聚焦於媒體特色化、娛樂化
而把常態性的、事務性的、大家都會一窩蜂擠去sng的採訪工作 由眾新聞台share
是會降低成本(至少可以裁掉一些記者... 當然這u大可能又不樂見)
c. 我覺得去反彈"廢除廣電基金、基金會"這件事費而不惠
以目前,不論該基金會的處境 或是該基金的目的
其存留都會引發原意之外的成本和風險
遠不如加速催生文化部,或對這個未成立的文化部多發表看法 來得有效益
當然,如果作為媒觀界(如傳學鬥)的策略行動
(爭取曝光 或 讓現任政府覺得他們對媒體界有理虧 )
我是沒意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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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oodh 來自: 202.132.183.102 (06/23 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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