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博士生申請國科會補助出席國際會議
※ 引述《bmw520i (燃燒我的青春)》之銘言:
: 兩邊都核銷並不可能,核銷都要正本單據,當然也不可能這樣做。
: 簡單說我前述問題,經費申請項目分三部分:
: 1.機票 2.註冊費 3.生活費
: 原先向國科會申請項目1、2補助,而系上是申請項目3補助,
: 但這學期狀況例外,系上有提到若國科會申請沒過,可提供項目1~3補助。
: 我的疑問是,我向國科會申請項目1、2補助,
: 若核定金額不高,能否最後只向國科會請領項目1,而我項目2、3改向系上申請,
: 換言之,不向國科會依照原先申請去核銷項目1、2,因為一定爆表。
: 系上承辦小姐是說,即使會爆表,也要認賠就是了,
: 癥結在於:我是向國科會申請項目1、2補助沒錯,但最終經費只夠我核銷項目1,
: 我是否可以放棄項目2單據的提出?
出國補助都是算筆的,而這筆費用可用於哪些用途,則依單位的細則而定.
國科會一般是只補助 機票與註冊(學生).
系所通常是 機票 註冊費 生活費(住宿費).
你說破表怎辦?當然是自行吸收,那有剩怎辦?就依實際開支申報.
所以申請前,都需要自我評估.拿那邊的補助對自己比較有利.
不過這畢竟只是"補助",自己多少都要貼點.
回想自己過去每出國一次,回來都要吃泡麵好幾個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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