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拍賣場 = 消贓場

看板PerfectWorld作者 (潔西卡)時間17年前 (2007/05/15 21:02), 編輯推噓4(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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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小妹有去問過一個在軟體公司法務部門服務、學法律的學長這個問題 他沒有從法律層面先去解釋反而從「移轉」這個層面來看 他說假設被盜者是A,他被偷走甲乙丙丁四件東西 然後他轉給B,B轉給C(之間先不管有無金錢買賣) 當A發覺被盜,通知管理者,如果不先凍結C,而先通知C,你有某件物品是贓物 那C很可能立即就將甲乙丙丁轉給不知情的D,如此一來,追查的速度跟牽涉的層面 就會很廣、很亂。所以他支持暫時性凍結C的權限,但是不能凍結整個帳號,可先 就贓物進行「綁定」讓他無法移轉(這是遊戲中既有的功能)。再來進行處理。 其次,他分析,這個假設裡面「好像」B就是這個盜物者,因為他直接從A的所有物中取得 甲乙丙丁等物品。如果在現實生活中,很簡單B就是竊盜,直接處分B就好,後面的C、D.. 都可以(要看提出的證明跟移轉的機制)視作善意第三者。可是虛擬世界中,B可能是個 無關緊要的小角色,你就算刪除他帳號、追查註冊資料,乃至於追查IP(他在網咖上線) 都不一定找得到、有實質意義的處分的了B,所以如果,只處分B(處分一個一級的新手 帳號,身上空空,因為他可以在任何空曠地方丟東西,某H剛好都檢走...)而不追查後 面的C、D、E、F,反而會讓盜帳號者的贓物移轉更方便。 學長有講到,其實只要交叉比對各個人物的交易記錄,是可以找出真正竊盜者,是哪一個 因為,過於不正當獲利、不對稱交易都有極大嫌疑。但是,一則,要認定不正當與不對稱 ,標準在哪?很難界定(餽贈算是最不對等,但是遊戲中卻經常發生),再則,追查比對 起來,很花時間,遊戲經營業者才懶得這樣做,所以他就會採取 1.有條件(條件當然由遊戲業者定)賠償被盜者「遊戲幣」 2.後面的BCDE如果還有物品「成品」一概沒收。 3.然後A、(假設B是犯罪者)C、D、E這幾個倒楣鬼,就會花更多的遊戲幣或者現金換遊 戲幣,去遊戲中購得原本擁有(或類似)的裝備(這裡誰賺錢了?) 在這個絕對有利於經營業者的規則與邏輯之下,業者是不會太認真去幫你找回你所謂的 寶貝的(其實是他幹嘛認真?) 解決之道?這位也玩(他們公司也有遊戲....只是不方便說)遊戲的學長說 首戒:貪與懶,他說所有的外掛,都有木馬或類似擷取帳密的的機制,「無一例外」 而且只要一使用遺毒無窮,就算你A帳號用掛的,BCD帳號正常使用,一樣早晚被清空 加上轉移速度之快,絕對不是你手動賣東西那種速度可以比的。手機鎖生效的三分鐘裡 絕對清光。 再戒:好奇。基本上幾個大論壇純文字能藏毒機會太小,大多數是引誘你點選連結。 諸如什麼某副本BUG打法、利用遊戲BUG大賺錢等等,把你引誘到有毒的頁面去。加上防毒 太爛,被盜就不是件新鮮事。 其他,還有什麼不去網咖等等的建議,恐怕很多人作不到,就不提了 我不是反對前面大大們所提的想法,包括不該鎖無辜的拍賣所得物品擁有者 而是說明他們為何要鎖(偷懶跟賺錢)....防盜的大致上大家也都知道,只是狗尾續貂 總之,我想玩的安心,就多多上PTT來跟前輩請教,這樣安心的多。 11服 笨笨的 羽靈飛飛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8.166.207.133

05/15 21:26, , 1F
賤的是新斷線是凍結帳號並強迫持有者簽切結書成為惡意持有者
05/15 21:26, 1F

05/15 21:27, , 2F
關於這點就要現場錄音讓他們(公司)違反刑法才能有力解決。
05/15 21:27, 2F

05/15 21:41, , 3F
驚! 原來那份資料只要我簽了就變成惡意持有者!!
05/15 21:41, 3F

05/16 13:48, , 4F
可是不簽東西帳後又拿不回來,受害者+1
05/16 13:48, 4F

05/16 14:12, , 5F
應該說是占有人,我用詞不明確。所以才說新斷線是在耍賤。
05/16 14:12, 5F
文章代碼(AID): #16IQzvRj (PerfectWorl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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