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益] 台灣的專利生態?

看板Patent作者 (多啦甜不辣)時間18年前 (2006/06/17 15:58), 編輯推噓8(8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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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MicroOptics (啦)》之銘言: : ※ 引述《wahaha99 (成為鄉民中道的力量)》之銘言: : : 另,很多創意是想到,但是實在不知道該如何確定是否已經有人申請; : : 因為一個新發明或是新穎設計,並不見得會有統一的辭彙,不知道該從何檢索起啊! : : 總不能相關的專利每個都看過一遍吧? : : 所謂的專利事務所,是否有提供這類服務的呢? : : 請指教了~ 感謝! : 事務所也不能確定吧 純騙錢吧 : 寫案子不檢索 一不知該包護多大 二不知適合的寫法 : 好的工程師幫您做保護 壞的工程師把您吃光光 : 你先檢索 不一定能全看 但對你核工程師的案子應該有幫助 ^^^^^^^^ 小弟個人認為申請人或發明人本來就應該先檢索 畢竟這個技術領域也是申請人或發明人比較熟悉 更何況自己檢索完 是不是可以提出申請 或是有什麼技術內容可以修改的 申請人或發明人才會比較清楚吧... 當然IFPE是應該要去做前案檢索 但應該不全是他們的責任吧... 再者 如果申請人或發明人是個人 對專利不懂而依賴事務所的檢索還情有可原 但是我真的不懂IHPE都不檢索 那能幹嘛 甚至IHPE隨便丟個東西給IFPE 還要IFPE寫技術揭露書 不知道是不是要順便把IFPE掛在發明人上面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30.13.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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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錯~我認為您的想法是正確的~發明人本來就該知道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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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明是否先前已經有人作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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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有錯誤的觀念,認為什麼發明丟給事務所,就一定會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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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專利,其實拿不拿到專利有80~90%的責任在發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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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經不知道幫發明人幫公司發明多少專利了,我覺得我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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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第一"發明人,但是也沒比較多錢啊,一張紙畫幾條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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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要我看的懂,然後講的漏洞百出,到最後整個發明都是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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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這就算了,很多零經驗的IHPE很愛亂改claim 硬是要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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範圍很大,或是只想著想要的範圍而不去想說claim是否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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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以實施或是有把發明的特徵寫入,這是蠻奇怪的,久而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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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麻痺的IFPE只好"顧客至上,你說的都好" 最後吃虧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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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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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錢的就是老大 只要有盡到告知義務即可 畢竟專利是人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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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有的時候,較資深的工程師總是說IHPE大多是事務所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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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去才去當IHPE,我有時候也會這樣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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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換個角度想~萬一那天因為揭露不足,難以據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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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被舉發無效或進行限縮...客戶可是不會回頭想到當初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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誰要求要這樣 一點點內容 就要包山包海的CLAIM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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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得由事務所概括承受這種批評阿~~囧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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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山包海還好 反正會過的修了還是會過 還可再賺一次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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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露不清的部分 一般客戶要自己負責 畢竟技術還是客戶較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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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FPE&IHPE應該是要互相合作,不是固執己見,或是擺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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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則吃虧的就是自己,每個人都希望保護範圍越大越好,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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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要有個限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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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DoraJ 來自: 61.229.208.133 (06/19 16:19)
文章代碼(AID): #14axOx3B (Pat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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