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文章] #1NAZS5fZ (PUBLICISS_PT)

看板PUBLICISS_PT作者 ( 愛米飛)時間8年前 (2016/05/06 02:56), 8年前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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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XDDDDDDDDDD (我笑他人看不穿)》之銘言: : 一、文章標題  : [文章] 本板#1NAAiU2A : 二、文章網址  :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62384389.A.A63.html : 三、違規人名稱 : chx64 : 四、違規事實  : chx64於該篇文章內提到 : 「最重要的起因在於鬧板被xxyxx檢舉造謠遭水桶,心生不滿」 : 第十條 於本板文章(含暱稱及簽名檔)、推文內容含有對特定人物、使用者、特定 :     族群進行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干擾討論等,水桶一 :     至兩個月處置。 : 本人僅依本版版規再次提出檢舉,並無chx64所說的。 首先,chx64板友於該篇文章內提到: 綜上述四點而言,可以很明顯判斷該檢舉人為刻意鑽洞取巧鬧板 最重要的起因在於鬧板被xxyxx檢舉造謠遭水桶,心生不滿 詳見:#1N1G6aYo (PUBLICISS_PT)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59945892.A.8B2.html 我於2016.4.13判決XDDDDDDDDDD板友水桶(04/13 02:08) 而XDDDDDDDDDD板友在2016.4.14再次將一年前(2015.3.21) 對xxyxx板友的檢舉提出。 這樣緊密的時空接密性,再加上chx64板友文章內其他的論點佐證, 會讓人有如此推測也是可以明瞭。 更何況,查看chx64板友通篇文章,內文並無本板第十條所謂 言詞侮辱、挑釁、威脅、謾罵、歧視、引戰、干擾討論等情況, 若是只單對該句「最重要的起因在於鬧板被xxyxx檢舉造謠遭水桶,心生不滿」斷章取義, 是會讓文章的結論整個失焦。 因此,此檢舉並不成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223.139.12.13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PUBLICISS_PT/M.1462474607.A.888.html ※ 編輯: aimify (223.139.12.130), 05/06/2016 02:59:02

05/06 16:29, , 1F
他可以推論我不能推論,真是好保護
05/06 16:29, 1F
文章代碼(AID): #1NAvTlY8 (PUBLICISS_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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